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
《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0月27日经滨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新闻推荐
河湖连通水流转 水活滨州展靓颜滨州市大力实施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积极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秦皇河公园田军摄影新立河田中岳摄影新滨公园李默摄影治理中的北环河张肖堂干渠渠首沉沙池远景时志军摄影本报记者孙文杰本报通讯员李栋荆振华位于滨州渤海十八路以西,秦皇河以东,黄河大堤以北,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