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七大重点领域,岛城七大重点领域
●到2017年,各项价格改革任务取得重要成果,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兜民生底线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到2020年,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完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多维全面、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基本形成。
日前,《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这是青岛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青岛市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站在新起点上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了青岛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尊重生产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
《意见》提出了能源、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清费减负等七大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性。
完善节能环保价格政策体系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要求,《意见》强调要完善价格政策体系,提出了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体系等四个价格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意见》提出,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建立完善动态甄别机制和有效监管制度,严格实施差别价格、惩罚性价格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政策。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新能源发展价格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污染治理的环保价格政策。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价格政策。建立完善促进经济功能区和创新发展的价格政策。
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
《意见》提出,管细管好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使政府定价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对《山东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授权市、区(市)管理的政府定价项目,各级要相应建立本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并纳入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政府定价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涉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实行定期清理、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研究制定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完善政府定价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调价方案建议、参与价格听证,提高政府定价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要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切实增强价格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坚持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丰富价格综合调控手段,综合运用财政、投资、价格、信贷、储备等政策措施,及时依法调控、联动调控、精准调控。加强通胀、通缩预警,用好用活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完善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逐步建立粮食、蔬菜、生猪、奶业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和定期成本调查数据系统。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上下联动、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群众价格维权机制。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构建高效便捷的价格争议纠纷调处机制,推进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
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对能源、供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公共服务、清费减负等七大领域价格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
六是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要建立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机制,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五是推进价格调控体系建设,要积极服务宏观调控,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好地稳物价、惠民生、促发展。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三是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要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价规则,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完善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体系,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价格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
《意见》提出,青岛市要建立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数据、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督促通报,强化工作问责,全力打通政策实施的“中梗阻”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快完善价格管理、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听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价格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价格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推进依法治价。
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推动价格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机融合、相互衔接。全面推进价格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价格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加强“智库”建设,为重大价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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