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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企业快年报,失联企业快年报

德州日报 2016-10-27 00:00 大字

[摘要] 我市工商部门对多次不参加年报的企业进行摸排清理,仍有1433家未取得联系——

“你好,我是德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请问你是XX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先生吗? ”10月20日上午,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在听到电话那头肯定的回答后说:“今天,来电话要告知两件事:一是2015年企业年报已经结束了,工商部门也给贵公司多次打电话提醒过,请公司安排好时间,真实、及时地补报并公示企业年报;二是我们发现公司因未参加2015年度年报,现在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你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查询到相关信息。 ”

连日来,德州市有多家企业接到上述类似电话,这些企业均有一个共性:未按规定参加2013年、2014年、2015年年报工作,也没有公示2013年、2014年、2015年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企业不再被罚款,但要受到信用处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为“该企业为经营异常企业”红色标注。德州市工商部门通过采用打电话、实地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上述失联企业展开全面摸排清理,引导企业补报年报或办理注销登记程序。截至目前,已与工商部门重新建立联系的企业约2000余家,但仍有1433家企业未能取得联系。“建议这1433家企业尽快到工商登记部门报到,并补报2013年、2014年、2015年年报。”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监管科科长栾庆江介绍,这些企业分为很多种情况,比如有些虽然连续两年没有提交年报,但是在税务系统正常营业。所以这次清理工作,他们还联合了税务部门,想方设法和这些企业重新取得联系。

“长期存在的大量失联企业会严重影响工商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利于政府对经济形势做出准确判断,因此失联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十分必要。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科科长王华表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正式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前,工商部门将发布《公告》进一步确认企业经营状况、核实企业经营意愿。如果企业愿意保留经营资格,工商部门将给予支持;如果企业确认不再经营,工商部门将提醒其及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而企业始终不现身,工商部门将依法实行吊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相应职务。

为了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监管,德州市工商部门还计划联合税务、质检、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就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等机制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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