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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地板咋多种“卖相”? 有三种颜色纹理还有刺鼻气味,经销商称将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半岛都市报 2016-10-14 00:00 大字

半岛记者潘立超报道

本报10月13日讯10月13日上午,市民王女士拨打了本报热线96663反映称,她从青岛好美巢工贸有限公司选购的圆盘豆实木地板,安装完发现地板竟然有三个颜色,花纹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有很强的刺激性气味,怀疑不是实木或者实木地板被商家以次充好。

13日上午,王女士介绍,今年7月份从清江路青岛好美巢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了419片实木地板,9月24日工人上门安装时将水管弄破,王女士一家才发现,地板竟然存在三种颜色和花纹,并且不一样的地板重量也不一样。随后记者来到了王女士家中,看到这些表面颜色一致,但切开的截面颜色的确区别很大,有的呈红色,有的则是黄色,并且重量不一。

而王女士手头的收据上写着,圆盘豆实木地板,150元/平方米。王女士表示,她找商家协商过,但对方一直不承认自己的地板有问题。王女士向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了此事。

记者随后联系了经销商的相关负责人靖女士,她表示已经知晓此事,将会与客户进行协商。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有一部分不法商家在进行地板销售的时候,往往将实木地板原材料的b级、c级材掺入到a级材中售卖,同一木种中a级材与b级材每平方米价格相差数十元之多。如果在a级材中掺10%的b级材,单价就可下降10元~20元。这是很多不法商家以次充好的最常用手法,因此消费者在安装地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辨别,杜绝不法商家趁机浑水摸鱼。与此同时,买实木地板时一定要找比较有信誉,在市场上做的长久的经销商。

对于“以次充好”,记者咨询山东文翔律师事务所的刘书峰律师了解到,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此外,“以次充好”属于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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