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万元买辆出租车付款万后得知车主另有其人万余款未付
◎花55.9万元买辆出租车,付款45.9万后得知车主另有其人◎10万余款未付清,车被堵在院子角落被迫停运一个多月
去年12月,潍城区北关街道的郭女士从曹女士那里购买了一辆出租车,车加手续共计55.9万元。截至今年4月,郭女士已将45.9万元付给了曹女士,6月,当郭女士准备把10万余款付给曹女士时,突然获知车主是刘先生,7月6日,这辆出租车又被曹女士所说的车主刘先生围困,至今已一个多月无法营运。8月7日,记者在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大院内看到,郭女士的车被几辆还未挂牌的新出租车围困在角落里。刘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期会返回潍坊解决此事。
想投资买了辆出租车
8月7日,郭女士一见到记者,就拿出了她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期间往曹女士账户上汇款的凭据及曹女士写的收到条:2010年12月31日,曹女士收到了17万元;2011年1月6日,曹女士已收到40.9万元,郭女士还欠15万元,双方约定,郭女士一方2011年1月31日前还5万,余款3月底前依次付清。
郭女士说,家里有辆出租车丈夫开着,看到近年来出租车行情越来越好,就打算再买一辆。去年12月,偶然打听到曹女士想卖车,于是双方就见了个面。曹女士自称是车主,车的手续等一切相关事宜都包在她身上。很快,双方以55.9万谈妥,郭女士本想签订一个协议,见曹女士说不用,她也就没再说什么。2010年12月31日,郭女士付给曹女士17万元车款后,就把车开回家了。
因为一辆车只能有一个主驾,所以郭女士的丈夫就不能成为这辆车的主驾,于是,郭女士就让哥哥做了这辆出租车的车主。郭女士拿起车上的服务资格牌给记者看,上面主驾的姓名和照片正是郭女士的哥哥,雇驾是李先生。据郭女士说,雇驾李先生还是曹女士给介绍的,之前就是开这辆车的。
记者注意到,这辆出租车的行驶证等手续的所有人、客户名称都是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郭女士解释称,这是因为这辆车挂靠的是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
付了45万又来一车主
郭女士称,截至今年4月,他们已经交给了曹女士45.9万元,此后,曹女士多次要求他们立刻将剩下的10万元付清。5月,她拿着10万元钱去见曹女士,但在提醒了曹女士要承担出租车内燃气设施的费用时,曹女士突然有些生气,没拿钱就离开了。6月,曹女士突然打电话来说真正的车主刘先生要见一见郭女士,以后有什么问题都不要再找她了。
“我们当时感到很震惊,在交易过程中,曹女士一直都信誓旦旦地说她就是车主,突然又冒出一个车主来,让我们很担心。”郭女士还说,雇驾李先生以前就给曹女士当过雇驾,他也说曹女士一直都是这辆车的车主。
后来,一个自称刘某的男子给郭女士打去了电话,称他就是这辆车的车主,“我们在见到刘先生时一直要求他出示车主证明,但是他一直没有给过我们这个证明,只说是他委托曹女士卖车的,让我赶紧付清那10万元。”郭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刘先生的说法。她认为,在车主都不明确的情况下怎么能把10万元钱随便给人,所以就一直拖着迟迟不交钱,要等刘先生出示车主证明。
“前后已付给曹女士45.9万元,现在还欠着10万元车款,不是我们不给啊!”郭女士说,按照“主驾即为车主”的出租车管理规定,那么现在的车主应该是郭女士的哥哥,怎么又出来了刘先生呢。
记者还看到,郭女士手中所购出租车的证件已经比较齐全,包括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技术情况审核备案卡、道路运输证等。
车遭围困停运一个月
然而,让郭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所谓的车主刘先生不但没有给出任何证明,还给自己使了绊子。
7月6日,郭女士的哥哥驾车到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打卡时,车被两辆轿车前后夹击困住。郭女士赶到时,才知是刘先生找人这样做的。不久后,她发现,刚开始围堵车的那两辆轿车不见了,换成了还没有挂牌照的新出租车围着自己的车。
困着就不能营运,就要赔钱,对此,郭女士曾找刘先生及潍坊联运有限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协调此事,但至今没有解决。“车已1个月没有营运了,我的损失太大了。”郭女士说。
8月7日上午,记者跟随郭女士来到了该公司院内,在院子西南侧的角落里,有一辆出租车,上面的牌号正是郭女士提供的收到条上显示的出租车牌号。这辆车挨着南侧墙根、东西向停放着,北侧被一排还没有挂牌的新出租车挡着,车头西侧是围栏,车尾是一辆南北向停放的同样未挂牌的新出租车,整个是在包围圈中。虽然郭女士手里有钥匙,却无计可施,因为根本无法开出来。
“我们这已被迫停运整整1个月了,损失谁来给我们承担啊!”郭女士焦急地说。
刘先生自称是车主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到了曹女士。她明确地对记者说,她并非该车车主,由于车主刘先生当时在外地,才委托她卖车,目前,只要郭女士还清刘先生那10万元余款,这问题就解决了,但郭女士却迟迟不付。她还说,如果郭女士再不付钱,刘先生就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当记者问她为什么当时一直对郭女士说她就是车主时,她却说,不要提当时了,这事找刘先生就行了。
记者又联系到了刘先生,他对记者说,他就是这辆出租车的车主,由于他在外地就委托了曹女士帮他卖车及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想到,郭女士迟迟不付余下的10万元钱,为了这事,他都耽误半个月了。当记者询问他有没有委托书时,他说有但郭女士并没有要求看。当记者提出要看看此委托书时,刘先生说他在外地,过两天就能回到潍坊了,会同郭女士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对方不该困车
对此,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杰律师介绍,此事中,由于交易的车辆是营运车辆,郭女士在买车前就应该让车主出示与挂靠公司签订的经营合同,这样就能得知车主究竟是谁;如果刘先生是车主的话,他也不应该以郭女士未付该出租车10万欠款为理由困车,因为这样做侵犯了郭女士的营运利益,追讨欠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同时,王志杰认为此事有两个解决办法,一个是郭女士可以退车,另一个就是继续履行合同,虽然郭女士手头上没有相关的书面合同,但该出租车已在其挂靠公司有备案证明,这就证实了她的出租车得到了认可。此事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文/图本报记者刘晓梅实习生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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