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
为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山东省积极改进建设领域支付管理,探索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开设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山东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新闻推荐
为残疾人构建精神家园 ——记临淄区阳光残疾人文体艺术中心新报记者夏金秀通讯员徐银花陈益慧
“原先因为身体残疾总是有些自卑,虽然也上着班,但总感觉生活中缺了点什么。去年一听说临淄区成立了残疾人文体中心就马上报名了。在这里不但学会了声乐、刻纸、书画等,还交了很多朋友。现在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