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170成为“诈骗专用”号段
□洪 洋
根据工信部的部署,7月11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和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通告》。通告规定,经催告仍不实名登记的,自2016年10月1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将陆续暂停为其提供通信服务。8月11日,记者探访了省城几家手机卡代办点,发现仍有170号段的电话卡出售,且并不需要进行身份证信息的实名登记。(8月15日凤凰网)
骗子不可怕,就怕骗子用电话。随着通信、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电信诈骗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公害。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达到59.9万起,一共被骗走222亿元。鉴于不法分子无一不是通过通信工具实施远程诈骗这一事实,通信技术控制被寄予治理厚望,电话实名制就是这一思路的产物。虽然未必能根治电信诈骗,至少可以提高不法分子的诈骗成本,让公安机关事后追查也变得容易。
然而,电话实名制规定落地不易,其中又以虚拟运营商最为突出。由于来自虚拟运营商的170、171号段的诈骗短信有上升态势,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利用这两个号段电话进行诈骗的案件,央视新闻频道不久前干脆以“失控的170号段”形容。
虚拟运营商落实电话实名制,要处理好三重关系。一是与监管部门的关系。与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相比,虚拟运营商无疑仍处于襁褓期,适度保护是必须的。但是,电话实名制是一条政策红线,也是行业底线,且事关公共利益,不能有所豁免。监管部门督促虚拟运营商落实实名制登记方面手不能软,通过限制发展用户、停止扩大试点范围、取消运营资格等手段,给虚拟运营商头上套个“紧箍咒”;二是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关系。由于虚拟运营商没有自己的通信设备和网络,向三大运营商租用。譬如,有虚拟运营商就表示,目前没有能力提供170号段垃圾短信主动拦截系统,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可以共同合作解决问题。三是与用户的关系。截至目前,虚拟运营商用户数已经突破了2400万。发展到一定阶段,虚拟运营商要在用户利益与自身利益之间寻得平衡点,表现出更多的社会责任感。
面对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犯罪,无论是基础电信运营商还是虚拟运营商,都要负起社会责任,与政府、公众一道,合作共治,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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