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债务人名称滨州市胜达实业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拖拉机修配厂滨州市滨城区良种棉加工厂滨州市滨城区第二油棉厂山东省滨州市浩佳工商总公司山东天华集团总公司滨州联营铁路货场筹建处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董家村村民委员会滨州天润电脑绣品有限公司滨州华冠商标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华农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州华兴织布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志成海洋生物开发有限公司滨州市织布厂滨州市滨城区农业机械公司山东省滨州市华龙企业集团总公司滨州市设备安装总公司滨州滨鲁纺织有限公司滨州恒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滨州市秦台绿业畜牧试验中心滨州地区进出口公司滨州华大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滨州地区星座印业有限责任公司沾化县农业机械修配厂沾化县泊头乡农机修配厂沾化县文蛤养殖开发公司山东省沾化供销大厦滨州市化工设计研究院实验厂沾化县流钟农机修造厂沾化县农业机械工程开发服务站沾化县冯家乡第一窑厂沾化县富国镇高家窑厂沾化县富国镇开发实业总公司合计本金210000.00800000.007084000.0050000.0011635000.0025529301.362000000.0030000.007300000.002905000.0011828038.056500000.00500000.001485000.003800000.009315940.00400000.008550000.002650000.00200000.005827122.7744000.00435000.00945000.0043000.00600000.002977000.0029040.00160000.00330000.0050000.0026000.00185000.00114423442.18债权情况基准日
利息
26150029.09
520171.31
38683246.74
103544126.45
5561778.89
202045.19
22985335.15
8950131.59
24032529.13
13487416.30
1241908.02
2646071.96
9485832.14
20688357.60
1714779.94
25623549.09
7796827.94
390948.45
15076528.40
87583.51
951816.09
2407180.17
98791.47
857635.98
4234774.35
66731.21
454885.41
1296418.41
100056.63
66049.25
307375.46
342159192.72
合计
528368.28
2929913.12
33234029.09
570171.31
50318246.74
129073427.81
7561778.89
232045.19
30285335.15
11855131.59
35860567.18
19987416.30
1741908.02
4131071.96
13285832.14
30004297.60
2114779.94
34173549.09
10446827.94
590948.45
20903651.17
131583.51
1386816.09
3352180.17
141791.47
1457635.98
7211774.35
95771.21
614885.41
1626418.41
150056.63
92049.25
492375.46
456582634.90
担保人滨州市蒲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滨城区种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里则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惠民地区燃料公司、
国营山东滨州第二棉纺织厂山东天华集团总公司滨州市蒲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滨州市华谊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天华集团总公司滨州市源通总公司山东滨州对外贸易总公司山东省滨州市汽车销售公司滨州星座美食城山东省沾化县供销商城沾化县冯家乡庄科村委会沾化县富国镇建筑公司沾化县富国镇财政所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滨州分行)与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农行滨州分行已将对以下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证债权、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农行滨州分行与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以下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注:1、以下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16年3月20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2、下列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或其他承债主体。
3、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由女士,联系电话:0543-3317280,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九九七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6年11月9日
318,368.28
2129913.12
新闻推荐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下午16: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75号内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