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
本报讯(记者孙克义)在当前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展开决胜全面小康布局的关键当口,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的意见,为积极开拓潍坊市转型发展新空间指出了明确方向。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合时宜、顺民心、有基础,有利于增进老百姓的民生福祉,成为潍坊市生态文明建设由之前重点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的治标,转向通过实施十大工程的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重要节点。
当今时代,绿色发展已成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方向,成为开拓发展新途径的重要领域。市委、市政府从潍坊发展实际出发,经过反复论证提出的“十大工程”,就是潍坊市绿色发展的主要领域,也是各级拓展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调整完善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要求,淘汰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和工艺。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突出循环经济、低碳城市、健康生活等领域,实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清洁化改造,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清洁生产项目,培植发展绿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全部限期关闭,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退城进园,新上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进入园区,高危岗位全部采用机器换人”的要求,严格化工产业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周边重点污染企业整治,依法推进市区北部部分企业退城进园,确保其环境质量与城市特别是北部功能提升相适应。
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削减计划,淘汰改造现有燃煤项目,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项目,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任务。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煤化工、焦化、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改造,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广型煤、洗煤等清洁化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外电入潍”,深入推进“煤改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天然气供应量。
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认真落实《潍坊市按行业环保先进标准管理重大项目暂行办法》,逐步加严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取消行业污染物排放特权,涉水企业分行业全面实行总氮、总磷、重金属等环境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深化治污工程建设,完成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和现役燃煤机组、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石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治理淘汰高污染机动车,加强油罐车油气回收车审管控,重点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老旧大中重型客货运输车,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老旧车辆集中整治或更新淘汰,全面禁行黄标车,依法严厉查处逾期未检车、超标排放车、黄标车、无标车等违规违法行驶行为。推进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监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开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调控政策研究,优化市区路网,减少机动车高污染工况下运行时间。
城建环卫精细管理工程。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潍坊市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完善标准规范,改进作业方式,加强执法监管。修整城区易起扬尘破损道路,建立施工工地等重点环节抑尘精细化管理制度,提升施工、道路和煤场堆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城市道路湿法吸扫、道路冲洒作业全覆盖,杜绝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露天焚烧。推行无烟烧烤模式,全面禁止露天有烟烧烤。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构建城市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体系,基本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实施国土绿化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构建和完善绿道系统,提升城市林木绿化率,并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
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制定统筹区域热源集中使用与锅炉改造方案,推进中心城区现有供热热源综合利用。按照全市供热管理总体计划,以东部华电潍坊发电厂供热潜能开发利用工程和西部热源上大压小工程为突破口,统筹热源集中利用和热电厂改造升级,实施供热管网“汽改水”工程,推动城区供热布局优化整合,扩大集中供热面积,降低供热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供热效率和保障能力。
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提高除磷脱氮水平,实现出水指标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行“一企一管”管理模式,推进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深入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配套建设,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建设和投运。推进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和城镇新区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达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要求。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引导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取排水规范化整治,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城市建筑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完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设施,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加快建设城镇及工业园区公共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工程,污泥有效利用或处置率达到100%。
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制度,规范自备井管理,促进河流回灌补源,努力保持地下水采补平衡。科学确定河流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开展河道清理整治,依法管控工业污水、建筑和生活垃圾等,逐步恢复河床的自然泥沙状态,增强河流汇水、渗水、净水、输水功能。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标准,对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改造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实施河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滨海滩涂湿地修复工程,规范人工湿地运营和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防护林带建设。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完成禁养区内养殖活动清理工作。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推广应用可降解生物农膜等绿色材料,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和普通塑料农膜,积极推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实施秸秆气化工程、沼气工程,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集中整治农村污水塘和臭水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镇(街)污水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三个环节,构建务实高效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固废危废、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放射源等日常监管,以人口聚集区、环境敏感区、水源地上游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努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编制不同类型土壤治理修复指导方案,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其损害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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