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继续向本报提供“显山露水”相关线索非法开采被查 山体恢复遇困
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胡磊)6月10日至12日济南市召开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务虚会,提出了“显山露水,天际线自然而来”的理念。山泉河湖城就是济南天际线上的一颗颗明珠,然而不少原本葱郁的山体却被破坏。本报“丑陋的违章建筑”举报热线开通以来,不少市民在举报违章建筑的同时,还反映了山体被破坏的情况。
长清区张夏镇青北村村民告诉记者,村西北大沙河以西有座山,虽然最高处不足百米,但山上有村民种的核桃树等经济林木,还有庄稼,植被比较丰富。2010年前后,有村民为了经济利益,开始开山采掘沙石等建筑材料。为了遮挡视线,还在山脚下建起了200米左右的围墙。
有村民称,经过连续几年的开掘,至少2000多平方米的山体被挖平,政府投资在山上建设的蓄水池,也因管道被破坏而无法发挥灌溉作用。而且,被挖掉的山体处形成了峭壁,村民上山存在安全隐患。
经过村民们向多个部门多次反映,2014年12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分局对开山行为进行查处,开山行为被叫停,并对破坏山体者处以4.9万元罚款。
对于这种处理方式,有村民认为,按照被开掘山体8—10米的平均高度保守估计,被开采的山体也有两万多立方米,所得利益远远高于罚款,不足以对以后的类似行为形成威慑。被破坏的山体至今没有恢复。
6月17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该山体被非法开采情况属实,2014年,长清分局对开采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停止开采。针对部分村民反映的销售矿产获得高额回报的情况,工作人员多方调查,无法形成证据链。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长清分局对开采者按非法采矿这一行为的处罚上限处以4.9万元罚款。而勒令恢复山体、拆除围墙等,无法找到行政执法的依据。因开采者认为处罚不当,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目前行政处罚处于暂时中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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