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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便民利企“政务超市”杜宁 郝丽莎

东昌时讯 2015-03-10 11:31 大字

区委副书记、区长孙孟来陪同省纪委督导组来中心督导检查本报记者 杜宁 通讯员 郝丽莎

日前,区行政服务中心喜讯传来:2014年12月29日,中共东昌府区委、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文《关于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昌发[2014]27号),设立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正科级行政派出机构,撤销区行政服务中心。

作为我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始终坚持“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的思想,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这两条主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将“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理念真正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全方位打造便民利企“政务超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项目清单制

2013年6月份,根据区里的工作部署,由区监察局牵头,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五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区级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进行了清理。项目清理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重点围绕企业登记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进行逐项审查,在2012年公布的298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清理后保留121项。其中,取消101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初审上报17项,合并精简44项,精简率达59.4%,行政审批主体由41个减少为32个,精简率达22%,取消行政性事业性收费8项,免征的非税收入14项,已经形文并对社会公布,实现了在全市八县市区审批项目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的目标。

2014年,中心配合编办,会同法制办等部门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收费,将清理后的144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将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凡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按照省市的要求,积极推进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在政务服务中心即受理又办理的审批事项达到90%以上。

抓好项目进厅,完善“一条龙”服务,有序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

为了打造“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服务模式,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驻中心各窗口进行规范化建设。中心领导班子与各窗口单位领导就审批业务进厅集中办理进行了协调。各窗口单位领导表示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省政府办公厅【2012】18号文《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推进“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窗口发证”的一个口对外的运作模式。2014年5月份,公安分局重新整合窗口业务,增派2名干警,到驻中心窗口负责《边境区通行证》等8项审批事项的办理,并将公安专网延伸至公安窗口;6月份,食药监局选派5名业务骨干进驻大厅,集中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2项许可事项;教育局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幼儿园登记注册》2项业务进驻中心集中办理;交通运输局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站点维修许可》的受理、勘查、发证环节等纳入中心集中办理;文广新局、畜牧局、农业局、财局也相继按照市、区文件规定,有序规范窗口运行。以上单位的审批业务授权到位,均不用再到局里签批,避免了“两头办理”的发生。2014年,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95789件,其中承诺件27379件,提前办结率达99.5%;即时办结的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为67965件,占总办件的71%,办结率为100%。

创新服务方式,突出抓好并联审批、“四证联办”和便民服务工作

抓好并联审批工作。对我区的招商引资项目,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一门受理、联合预审、集中踏勘、联席会办”的并联审批,因市、区两级事权划分所致的区级权限职能缺失的联审项目,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提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召开两级联审会共同办理。2014年,中心共牵头为7家企业实行了并联审批。

突出抓好企业注册“四证联办”工作。为加快企业注册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中心制定了企业注册“四证联办”实施办法,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由专门设立的“四证联办”窗口实行“一表登记、一窗收件、四证同发”,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场所证明和名称预约通知书三个材料,3个工作日即可一次性领到这四个证照。2014年5月中旬以来,“四证联办”窗口已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40户。

设立便民服务区。应群众的要求,中心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一楼大厅进行整修改造,新设便民服务区。自2014年7月1日起,办事群众可以在大厅办理水、电费交纳,公交IC卡新办、充值,手机交费,打字复印,刻章等便民业务,方便了群众,得到了好评。

打造良好对外形象

进一步畅通便民利民渠道。为建设中心与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客商之间的“绿色通道”,确保行政审批渠道的畅通,中心把各进驻窗口的服务电话、窗口职能审批资讯、中心开展的各项工作等内容专门编印成通俗易懂的《行政审批简报》,向社会各界发放。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接到办事群众的反馈电话400多人次,反应通过阅读行政审批简报了解了审批流程、加快办事效率的电话占电话总数的89%。

建设中心网站。为进一步拓宽利民渠道,中心开通了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网站,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表格全部上传到网站,并及时发布和更新群众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群众可以在网站下载各类申请表格,免去了到中心窗口领取表格的奔波之苦,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严格科学管理,确保中心高效规范运转

中心以科学的管理为总抓手,对窗口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实施了新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启用了先进的人像识别系统,扭转了以前使用指纹签到机时存在的代签、漏签的现象。同时,与各窗口分管领导和窗口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各中介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庸懒散”专项治理责任状》,开通了网控软件,对上网行为进行限制和过滤,收到良好的效果。

抓审批过程监督。中心运用新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新的审批管理软件,强化电子监察功能,实现了变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督、变内部监督为内外监督相结合、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单层次监督为多层次监督的“四个转变”,加强了对办件过程的规范和监管,实现了服务过程的全程监督。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集中办理

中心对四楼进行重新布局,建立了开标室、评标室、电子监察室等办公场所,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心还明确专人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从一楼大厅字幕,到专人引导,一杯开水,一个微笑都展现了我区的良好政务环境。2014年,共有201个政府采购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年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4〕21号),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的背后,是中心工作人员对每一个审批事项一丝不苟的努力,同时也与中心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密不可分。

拓展服务方式。中心实行“微笑服务”,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现场服务和开展延伸服务,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多办事、快办事。通过在工商局窗口实行“零收费”服务、在地税局窗口现场指导纳税人进行网上报税等面对面的服务,努力打造精品窗口,树立典型,在中心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实行服务规范化。中心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进厅项目的公开,统一印制了办理服务事项告知单30000余份,详细注明了办理每个项目所需的材料、程序、时限和法律依据;制作了示范文本60余套,供办事群众参照填写相关表格材料;实行了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的“六公开”服务,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了解全部审批、收费、政策依据及相关信息。实行“五制”办理、“六件”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六件”管理即按照服务内容把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回件、补办件、上报件。“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工作人员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应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通过这一系列的利民举措,规范了服务方式,方便了服务对象,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中心按照“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外来投资优先办,重大事项联合办”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务服务中心的便民利企作用,做到了不该让群众跑的路不能跑;不该收的费不能收;不该有的办事环节不能有;不该要的材料不能要;当场能办的事不能拖到第二天,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营造开放透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和谐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了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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