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 山东新闻> 正文

女子晚上骑车施工沟内摔伤

济南时报 2014-11-03 02:23 大字

正在施工的道路 记者李鹏飞 摄

时报11月2日讯 (记者邵猛)1日19:00左右,天桥区大桥镇平房朱村村民裴女士骑电动车经过村边道路时,由于天色较暗,掉入工程深坑中,头部、脸部摔伤较重。她表示,施工处没有围挡或者警示标志。2日11:00,施工工人则表示,夜晚会放置爆闪灯,但多次丢失。

2日9:00多,记者来到山大二院急诊科。40岁的裴女士躺在病床上输液,脸部左侧贴着几块纱布。“1日19:00,我骑电动车拐到通往靳家村的路上,向东走了不远,一下子掉到路中间的深坑里。”裴女士说,当时天黑,迎面又来了几辆电动车,她本以为离着坑还有一段距离,没想到还是掉进去,“我摔得有些发懵,鼻子流了很多血,额头也摔破,眼角很疼。”她稍微清醒后,给丈夫朱先生打电话,“他开车把我送到医院。”

“她脸上缝了很多针,眼角处有骨折,医生说需要消肿之后再看情况处理,可能需要手术。”坐在一旁的朱先生言语中满是着急,他妻子掉进去的坑有2米深,“挖开近1个月,要埋下水道,最近也没见到干活的工人,但坑一直未填埋,没有围挡也没看到警示标识。坑里面有些碎石头,人掉进去能不受伤吗?”

2日10:30多,记者来到大桥镇平房朱村,找到了这条施工的东西路,路西段有道长约20米、宽约1米、深约2米的坑,坑底有些乱七八糟的石头、渣土,甚至还有一小段竖立的钢筋,东段露着水泥管道。在坑西的土堆上,倒放着一块蓝色牌子,写着“前方施工,注意安全。中洋建设集团”,一个塑料警示锥也朝下倒在坑里。

附近一摆摊村民说,前几天有个小孩掉到坑里,好在没摔伤。另一摆摊村民朱先生表示,这是靳家村到司家庄的公路改造工程,一直向东几公里路都在施工,“东头还在干着,西头至少有十多天没见工人,他们干活时还有警示,现在也看不到了。”

记者向东行走数百米,路边也有未设置围挡的深坑,两名工人正在坑内施工。其中一人介绍,项目开工一个多月,“每天到天黑时,我们就在坑外放上爆闪灯,也放过警示锥、拉过绳子,但爆闪灯经常被人拿走,丢了很多,前天又新买了几箱作为补充。”记者根据其提示找到一挂着“中洋建设集团大桥镇项目部”牌子的民房,但大门紧锁。记者询问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该工人表示不方便透露,记者留下电话,但未得到回复。

【律师说法】

若无警示,施工单位要担责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典军表示,进行道路施工时,施工单位应设置隔离围挡等将工地隔离出来,并确保警示标志清晰,保障行人的安全,“行人掉入施工深坑的事情多次发生,施工单位更应该注意。”孙典军介绍,《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设安全标志,市民因此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施工单位需承担侵权责任。”

新闻推荐

五峰山街道打造“工业强街”优化保姆式服务6家企业今年扩建

□本报记者 杨雯雯翻开五峰山街道经济发展台账,一组数据吸引眼球: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6.2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4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0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12100元;引进...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