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定额管理超出部分将收加价费
本报讯 5月1日,记者获悉,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通知,对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以强化城市节水工作。
中心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报下年度用水计划,由市城市管理局按《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核算各单位每月用水计划。对用水计划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单位超出月用水计划水量,除按实交纳水费外,另行收取计划加价水费,超计划不足20%(含20%)的部分,按规定水费标准的1倍征收;超过计划20%以上,按规定水费标准2倍征收。
据了解,市城市管理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大日常节水检查力度,定期对各单位用水管理情况、使用节水型器具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日常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公共节能考核,逐步加大节水工作考核所占分值。
目前,市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已开始申报2013年月度用水计划。
(记者 文寿)
新闻推荐
黄蓝融合 海陆统筹 一体发展提升内力 激发活力义和镇“转调”实现经济发展“加速度”
河口讯 日前,位于河口区义和镇工业园区的山东鑫科石化有限公司投资1.3亿元的30万吨高等级公路沥青项目和投资1.5亿元的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工程即将完工,这两个项目投产后,年创产值达10亿元,实现利税350...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