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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传统勇争一流 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莱芜日报 2011-05-25 23:13 大字

■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

发扬传统勇争一流 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 莱城区人民法院践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纪实

本报记者 武希刚 通讯员 亓升 朱鹏远

在莱城区直机关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红歌演唱比赛中,莱城区人民法院代表队演唱的《歌唱祖国》荣获比赛一等奖。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延伸,是‘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是推动审判工作的‘效率工程\’,是加强队伍建设的‘素质工程\’。”莱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毕研华这样说。自“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莱城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创先争优、争做莱城先锋活动及自身工作实际,于2011年1月24日启动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目前,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第二阶段深化特色教育已经圆满结束,第三阶段“强化实践活动”于5月1日拉开帷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初见端倪。

坚持“三个到位”,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领导负责到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开展以来,莱城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全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院长毕研华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书记、各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活动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保证了责任落实到位。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及时成立,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2月25日,莱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表彰大会,宣扬先进模范,用先进典型引路,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创优的热潮,鼓励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形象。在抓好先进典型引路的同时,法院注重抓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法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之害》,组织了大讨论,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做到警钟长鸣。

方案落实到位。按照“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莱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讨论”、“读经典”擎起精神支柱,广泛开展了“三个想一想”大讨论和“读经典”读书交流会,结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要求每一名干警选读一本红色经典书籍,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从警心得体会。“瞻旧址”、“温誓言”点燃激情斗志,3月下旬到4月下旬,组织全体干警分四批到井冈山、韶山等革命圣地瞻仰,重温红色革命经典,坚定执法为民信念。“看影片”升华思想境界,法院精心挑选了《上甘岭》、《永不消失的电波》等10余部革命经典影片,利用工作日之外时间组织干警观看,使大家在感官享受的同时内心深处得到洗礼。“学老区”传承革命精神,分别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岳麓区人民法院、芙蓉区人民法院就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进行考察学习。“唱红歌”凝聚奋进力量,在莱城区直机关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红歌演唱比赛中,莱城区人民法院代表队演唱的《歌唱祖国》荣获比赛一等奖。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同时也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工作统筹到位。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其最终目的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随着教育活动的深入,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进一步牢固确立,1-5月新受理各类案件2288件,审执结1427件,结案率62.4%,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为维护莱城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4月29日,莱城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立,截至目前,调解、撤诉结案的达到762件,调解撤诉率高达90.4%。

除此之外,法院还建立了“法官论坛”,开展两次“一月一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立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理论研讨小组,解决疑难案件100余件次。拓宽外部监督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案件当事人发放“便民监督卡”10余万份;加强内部监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廉洁司法”和“阳光司法”专题活动,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干警家属签订了《廉政合约书》,通过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环境育廉、监督促廉,做到了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以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

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为促进经济发展清障解难。加强商事审判。全面发挥商事审判应对金融危机、化解经营风险、推动调结构转方式的独特作用,依法保障区委、区政府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莱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山东王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八企业破产还债案件,现已进入职工权益兑付阶段,1月16日至1月25日期间,对部分职工权益进行以现金方式集中兑付,涉及职工3345人,兑付金额达3000余万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重点改进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干警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坚持严格依法执行,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对重大案件采取悬赏举报,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公开曝光逃债行为等方式20余次,尽可能地使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及时执行。设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2011年,莱城区人民法院针对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增长、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成立和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施行,标志着莱城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探索、实践、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迈上了新台阶。

坚持群众路线。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深入到厂矿、企业、学校、农村、社区、机关举办法制讲座。通过就案释法、集市普法、发放便民联系卡、推行“法庭开放日”等形式,拉近了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国际“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莱城区人民法院组织40余名业务熟练、能力出众的女法官分4组到市政府广场、区政府附近、口镇、牛泉镇,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安全意识防范等维权知识,促进广大妇女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增强妇女们的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拓宽宣传渠道。编印内部刊物《嬴城法苑》1期,编发信息简报100余期,撰写《“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专刊》10期,在莱芜日报发表了37篇《创建服务型法院系列报道》,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莱芜日报、莱芜电视台等媒体20余次报道了莱城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继续抓好便民诉讼,便民诉讼网络逐步完善。在设立10处便民合议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5个便民合议庭的建设,只要群众动动嘴,不让群众多跑腿。2011年,莱城区人民法院根据辖区内矛盾纠纷突出的具体实际,重点建设了方下便民合议庭,由一名业务精、素质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副庭长常驻,随时准备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今年各处便民合议庭审结案件110余件。为落实上级法院要求,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下乡实地考察,确定新设立杨庄法庭和雪野法庭,现已通过省高院验收,莱城区人民法院在便民诉讼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莱城区人民法院还在交警一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便民合议庭,专门审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截至目前,已经开庭30余次,当庭调解结案9件。

坚持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的切入点放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上,探索与时俱进的维护公平正义新机制。推行缓管告知承诺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实行了预防缓刑管制人员重新犯罪告知书和相关单位及个人预防缓刑管制人员重新犯罪承诺书制度,形成了由法院、缓刑管制人员亲属、社区、单位多方面、多层次、多元化的缓刑管制人员监督帮教体系。市、区领导对该制度作出了重要批示,高度赞扬该制度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的积极作用。共发放缓刑管制人员告知书近400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莱城区法院就该做法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及刑事附带民事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齐鲁晚报、莱芜日报等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推行法律后附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后附上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使当事人对法院审理和判决的法律依据更加清楚明了,同时也使判决书成为生动的法制教材。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得到了当事人、律师、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实行法律条文后附制度,不仅能够起到很好的普法作用,减少当事人对法院判决可能产生的误解,同时还可以促使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便于当事人及社会各界进一步监督审判质量,最大程度地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和说服力,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该做法,人民法院报也在头版进行了报道。

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相结合,重点建设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

实现“六个结合”,涉诉信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在严格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工作模式的同时,努力实现了“六个结合”,即党组高度重视与统一干警思想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加强调解工作与做好息诉服判相结合,分类处理与把握工作重点相结合,加强领导接待与有效利用联合大接访相结合,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争取党委及上级法院支持相结合。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0年以来,组织了三次案件回访活动,共回访当事人200余人次,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分别为93%、95%、98%,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法院系统争取社会各界意见的电话调查,群众对该院总的工作满意度为96.13%,同比去年上升0.6个百分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建设立案信访窗口,构建息诉维稳的特色平台。建设了4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共设20个窗口,建立健全了12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告知一次性,实现了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的工作目标,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就可以办理完毕全部的立案手续。信访接待大厅内设有判后答疑窗口,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法官在这里开展判后答疑活动,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释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在审判综合楼上设有院长接访室,专门接待群众来访、申诉或者申请再审,分流引导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妥善处置集体访等重点信访,保持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保障机关安全和社会安定。

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实行案件警示督办制度,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将审判监督的关口前移,将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多重监督,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民、商事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前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对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含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庭办理的案件和技术鉴定案件进行评查工作。审核通过后才能签发、送达裁判文书,对不合格的案件退回审判庭纠正处理,自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来,共收到审核评查卷共计1316件,合格1130件,不合格186件,对不合格案件均退回原审判庭补正。全年上诉发回重审和全部改判的案件总数为5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3件,下降了22个百分点,其中,发回重审案件数48件,减少了2件,下降了4个百分点,全部改判案件数10件,减少了11件,下降了110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莱城区人民法院就该做法在全省反腐倡廉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高院以简报形式在全省推广。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媒体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创新院长、庭长接访制度,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重大、复杂、疑难及其他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长、副院长在信访接待室公开接待来访,亲自审查处理;信访接待大厅设有庭长值班窗口,所有庭长、副庭长每人每年值班五天,轮流在窗口接访。截至目前,已经约见法官达到2785人次,接待当事人达到4516人次。院长、庭长接访的案件达到了125件,均妥善处理。

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执行难是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为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法院注重对经济困难无法执行的申请人给予一定经济救助和生活补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全年共支出救助金达80余万元。

推行人民调解前置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实行人民调解前置制度,对原、被告住所地均在同一乡镇的民事案件,原告到立案庭或到辖区法庭咨询立案时,先由案件承办人出具《委托调解函》,由原告持该调解函连同证据材料、诉状等有关手续到乡镇司法所,由乡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如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由当事人持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及司法所出具的有关说明到立案庭立案,并由速裁庭或辖区法庭为其出具民事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司法所在10日内为当事人出具达不成协议的证明并加盖乡镇司法所的公章,当事人持该证明连同相关其他材料到立案庭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制度实施以来,共委托调解案件142件,调解成功29件,占69%,缓解了审判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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