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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酒驾至少奖励200元

潍坊晚报 2005-03-03 00:00 大字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1000元;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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