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破产重整案重 整 投 资 人 招 募 公 告
一、招募背景
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五莲县人民法院于 2019年 11月12日裁定受理润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 2019年 11月12日指定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之规定,高效接管企业并立即开展破产重整各项工作。管理人进行债权统计、财务审核过程中,发现五莲百大城市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五莲百大商贸有限公司在股东、管理人员、资金、财务等方面与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度混同。为公平、有序清理债权债务,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向五莲县人民法院提交合并重整申请,五莲县人民法院于 2020年 7月17 日裁定受理上述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的申请。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提升重整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盘活资产。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有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对润泰公司等三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整,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三、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1、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0年 7月12日在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的住所地为五莲县解放路165号。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沿街房、住宅楼的开发、销售、租赁(需许可生产经营的,许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公司股东为郑岩娒,以货币出资 1650 万元,出资比例55% ;郑月娇,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出资比例30%;郑乐晓以货币出资450万元,出资比例15%。法定代表人:郑乐晓。经数次变更后,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股东出资额为郑岩娒2550 万元、郑乐晓 45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岩娒,营业期限自2010年 7月12 日至2030年 7月12日。经营范围为:商品房、沿街房、住宅楼的开发、租赁、销售;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五莲百大城市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于 2014年 4月15日在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注册成立,公司住所为五莲县解放路165号,法人代表为郑乐晓,注册资金 500 万元。股东郑乐晓认缴350万元,股东潘传媚认缴150万元。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农产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皮革、工艺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健身器材、电子产品、普通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设备、电线电缆、建材、木材、石材、陶瓷制品、仪器仪表的销售;文化活动策划;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礼仪庆典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网上贸易代理、商务咨询、中介服务;网络技术及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儿童娱乐园经营;企业营销策划;商铺的出租、招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五莲百大商贸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月28 日在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其前身为五莲百大商贸城,公司住所为五莲县解放路165 号,法人代表为郑乐晓,注册资金 3000万元,股东郑乐晓认缴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商铺的出售、出租、招商;服装、鞋帽、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与零售;黄金珠宝首饰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开发基本情况
润泰公司仅开发项目一处,即五莲县百大城市广场项目,该项目规划商业用地46334平方米,住宅用地 117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148.19平方米。其中,住宅三栋,每栋22层,面积41742.19平方米;商业面积163406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三层共111015平方米,地下一层44531 平方米,下沉广场786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为停车场及农贸市场,地上一至三层为商用。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其中住宅部分,除部分消防、配电等零星工程外已基本施工完成,但未进行综合验收,购房业主自2015年起已陆续入住;商业部分中,消防、配电、装修装饰等配套施工工程及部分零星工程因债务人资金链断裂均未完成施工。截至2019年 11月 12日,该项目尚有约16 万平方米商铺、车位未对外出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最终数据以评估及实际调查数据为准)
四、区位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
百大城市广场项目地处风景秀美的山东省五莲县,东临青岛,西接临沂,北通潍坊,南接日照;206、342国道横贯东西,潍日高速、222省道贯穿南北;距离日照港50公里,距离日照飞机场 40公里,交通发达,物流便利。百大城市广场项目是山东省服务业重点项目、五莲县重点开发项目。项目位于五莲县东部行政商业核心地段,致力于打造五莲县唯一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推动东部商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配套完善,属稀缺地块
项目位于五莲县新行政中心,五莲县委县政府等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近在咫尺,周边五莲县汽车站、五莲县中医院、五莲县实验学校、五莲县文华双语学校、五莲县第二中学等医疗、教育资源丰富,交通便捷,项目周边中高档住宅密集,核心商圈半径500米内达到4万人口,1000米内接近 8万人口,居民消费能力强,商业氛围成熟,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商机无限。
五、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应较为完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整所需资金,并有充足资金支持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整后的生产运营,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经验和优势,或拥有较丰富的市场运营和管理经验,或具有丰富重整成功经验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意向投资人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的情况,也未有拖欠税款的情况,未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同时承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依法维护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12月31日 18:00时止(若前述时间内未有有意向者报名,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以管理人答复为准)。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重整意向书》(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并同时向管理人邮箱(15763361129@163.com)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意向书及相关材料格式不限,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A 、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委托代理人或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2)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含主体资格、工商变更、股权结构等),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
(3)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收入、利润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重整资金来源说明等;
(4)近期运营状况介绍,包括管理团队、主要业务、资产负债、近期和远期经营规划等;
(5)符合上述第五条"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获得的荣誉或行业资质;
(7)初步的投资、重整方案等。
B、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通过2020年度检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保机构出具的未欠缴社保的书面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或授权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财务及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7)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8)生产经营资质;
(9)荣誉证书等。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法人)或本人签名(自然人)。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3.报名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济南路百大城市广场营销中心售楼处。
4. 联系人及电话:彭磊,18506330701 ;王文轩,18263316798。
5.管理人邮箱:15763361129@163.com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及缴纳重整保证金
1.资格审查: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邮件通知审核结果。
2.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并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十日内向管理人交纳重整保证金,重整保证金主要为保障投资人履行对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的商业信息及重整信息保密义务,保证金数额为100万元(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
账号:937001010043070016
(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注明投资人单位全称及"保密保证金"字样。)
(三)尽职调查
初步入围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润泰公司等三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时间自签订保密协议时起不超过30日,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投资人,管理人不安排尽职调查。
(四)提交重整方案及遴选
1、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0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应当符合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的重整要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以及与管理人就投资事宜洽谈的其他内容。
2、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设立遴选委员会,在五莲县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进行重整投资人及其《重整投资方案》的遴选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五)确定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正式选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意向投资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无息):第一,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或书面通知管理人退出参与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的重整投资;第二,投资人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三,交还获取的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的保密资料。
2.投资人未在选定后三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如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已缴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未返还保密资料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以投资人交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预测绘数据或审计、评估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以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
(三)、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日照市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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