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在高速口

山东法制报 2020-02-26 01:25 大字

“您好,我是您们院受理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的辩护律师,想去阅卷,现在在潍日高速五莲出站口,因为疫情管控不能进入五莲,我在这里等了一晚上了,您们能帮我想想办法阅卷吗?”2月11日上午8 点,五莲县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的律师接待窗口接到救助电话,对方是想来阅卷的律师,心情非常焦急。

“您的情况我已经听清楚了,我们会尽快处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稍后我们会与您联系。”接到电话的值班干警郑璐赶紧将情况记录下来,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考虑到疫情防控和求助律师的实际情况,根据市检察院工作要求和《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的具体安排,案管组负责人张淑英与分管领导讨论后,决定特事特办,由案管组干警刻录加密电子卷宗光盘送至高速路口,用最短时间帮助律师不下高速完成阅卷。

五莲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一名干警通过网络对律师身份进行初步核实,一名干警同步刻录光盘。 8点 50 左右,张淑英与郑璐在潍日高速五莲出站口找到了正在焦急等待的曹律师。

在基本的体温测量、酒精消毒后,案管组干警对律师身份进行了再次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消过毒的加密电子卷宗光盘交到了律师手中。检察干警在出发前特地烧了热水,带上了去包联社区参与一线防控时单位配发的方便面、火腿肠,让等了一个晚上的曹律师能吃口热饭。

“没想到咱们五莲检察的效率这么高,离我打电话求助才过了30分钟,特殊时期咱们的工作质量不打折,谢谢您们这么高效、这么用心。”等待了一个晚上的曹律师,终于放松下来,提出和干警们合影留念。

“您喝点热水,吃点东西,充分休息后再返回,一定不要疲劳驾驶,如果还有案件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当前我们一定要格外注意防范疫情传播。”张淑英向曹律师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的安排,并细心嘱咐律师注意安全和防护。

2月1日,五莲县检察院通过官方新媒体等方式公布了《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以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保障当事人权利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卢小璇王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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