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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18 种靶向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日照日报 2017-01-13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费洪芹)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年1月1日起,日照市将种靶向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全市参保职工和居民使用药品的费用可参与报销。

据介绍,靶向药物是目前最先进的用于治疗癌症的药物,此次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种靶向药品,分别为注射用地西他滨、注射用硼替佐米、来那度胺胶囊、培门冬酶注射液、达沙替尼片、吉非替尼片、盐酸埃克替尼片、盐酸厄洛替尼片、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注射用雷替曲塞、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波生坦片、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需要用药的参保人员可到日照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日照市中心医院(原东港区人民医院)、岚山区人民医院、莒县人民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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