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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小微企业”走向健康发展快车道 ——— 日照两级法院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纪实

日照日报 2012-09-13 22:26 大字

本报通讯员 张宝华 胡科刚 王学文

日照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各种措施及时有效地为企业爬坡过坎清障解难,让“小微企业”焕发强劲生机。

放水养鱼 激活“生产力”

“如果当时把机器厂房查封拍卖,我就真走投无路了,是法院给了我们一条生路。”这是莒县一家小微型工业锻造企业负责人刘某的感言。2008年,该公司向原告赵某等12人借款99.5万元。2010年,公司陷于停产状态,赵某等12名债权人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了企业实际经营人刘某房产。

日照中院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暂时受困,只要资金供应恢复,企业很快能正常生产,还能提供120多个就业岗位。

基于此,办案法官积极“牵线搭桥”,经过几十次电话沟通、当面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同时,涉案企业经协调重新获得银行贷款,现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

日照两级法院灵活运用保全和执行措施,以“活查封”、责令提供财产担保、信用担保等方式,为企业度过暂时债务危机创造了良好环境。

出台意见 加固“承受力”

今年5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撰写的《关于对全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引起了市委领导高度关注。

调查指出,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及涉案标的额迅速增长,今年同比增长98.82%,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性借贷多发。

对此,市中院出台了《关于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采取17条措施为小微企业“强筋壮骨”。

市法院建立健全了诉调对接机制,对事关“小微企业”生存发展重大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及判后难以执行案件,通过诉前调解、诉中和解、执行协调等措施解决纠纷,一方面减少了企业诉讼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分期还款、继续贷款、快速执行等举措,为企业解决资金层面问题。

根据《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积极构建“绿色通道”,对涉“小微企业”重点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对符合条件企业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确保相关经济纠纷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对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热点问题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性司法建议。

山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周玉华和市委主要领导对《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

延伸触角 提高“免疫力”

日照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到企业走访、提供上门咨询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提高风险“免疫力”。

东港区法院定期召开服务“小微企业”座谈会,并邀请企业主管部门领导、金融机构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该院还编制了《常见企业商事纠纷百问》,列举了企业经常遇到诉讼案例,并链接法理说明和法条,帮助企业预防纠纷发生。

莒县法院启动“百企大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选聘司法联络员等形式,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莲县法院在县工业园设立了“法官工作室”,为“小微企业”定期分类评估、排查、清除经营过程中存在各种法律风险和隐患,共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余元。

截至今年8月份,日照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小微企业”纠纷案件560件,标的额3500余万元,先后走访“小微企业”70余家,发放风险提示书800余份,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50余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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