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年上午时对以下标的在日照市中级人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四楼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拍卖:
一、拍卖标的:五莲县解放路 146号莲国用(2008)第236号土地证项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7528.3㎡,证号为莲国用(2008)第236号,用途为住宅,出让至2077年1月25日。(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将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日照银行营业部;账号:370100201110002622),并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日照市正大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中所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及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电话:0633-8305579
1506555217113806337180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231号
网址:www.zdpm.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3-8784755
8775362
日照市正大拍卖有限公司日照港城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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