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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 社会救助撑起民生“幸福伞”

日照日报 2012-03-29 23: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曹伟 通讯员 维江绪业 西永)近日,五莲县社会福利中心开工建设。该中心是一处集社会养老、优抚对象供养、“三无人员”收养、老年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总投资3000万元,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老年公寓楼2幢,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床位150张,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开工建设社会福利中心,是五莲县为老年群众送上的一份厚礼。近年来,五莲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初步构筑起以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三大救助为主体,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为辅助,城乡一体化、全覆盖、高效能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2011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700多万元,救助各类困难对象2万多人次,为他们撑起了民生“幸福伞”。

为打造“阳光低保”,该县推行“三公示长监督”机制,研发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通过网上协查核对,进村入户暗访调查,有效把住低保入口。去年,该县对15858名农村低保对象逐村进行全员核查,注销1455名不合格低保对象,将1223名新近因病、因灾致贫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形成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良性循环。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每人每年1400元,共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539.4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1807.2万元。

创新优抚保障机制,实施资助参保、大病医疗救助、门诊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相结合的“五线一网”医疗救助制度,设立“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实现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全覆盖。下拨专项资金80万元,资助15964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为638名低保、五保对象发放救助金63.9万元。为全县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60余万元,为280名特困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元。实施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为46户优抚对象维修、新建房屋150余间。

同时,针对部分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落后、缺少活动场地等问题,立足实际,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扎实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建设。全县12处乡镇敬老院中,有7处达到省“一级院”标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并从2011年1月份起,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500元和1700元,保障五保对象老而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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