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荣鑫鑫)10月15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日照市正在卫生健康领域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7月,市卫健委、市发改委联合印发《日照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也联合发改部门制定出台了《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共体《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明确将信息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实守信)、B级(信用较好)、C级(信用一般)、D级(严重失信)等四个等级。截至目前,卫生健康领域中41家A级公共场所单位、150家B级公共场所单位、8家医共体,共计199家专业评价对象已被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届时,将依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信息主体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并对信息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
此次信用等级评价周期为1年。其中,岚山区作为全市试点区,将于今年12月份对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A、B级单位,进行预评价,总结试点经验;明年7月份各区县全部完成这两类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对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仅由试点岚山区在明年6月份完成信用等级评价、总结经验。对医共体的信用等级评价,由市级在明年7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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