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管局41 条免罚清单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王路平)为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实施41条免罚清单,对10类首次违法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31类经责令限期改正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免于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降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41类免罚行为涵盖商标广告、电子商务、食品安全、产品认证、登记注册等7大领域。电子商务领域包括未依法亮照经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记录保存交易信息、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等行为;商标广告认证领域包括非法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标明名称产地,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未标明批准文号,产品包装标注内容与认证证书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不严致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等行为;检测领域包括非强检计量器具未定期自行检定或送检等行为;注册登记领域包括住所、章程、董监事等发生变动未依法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等行为;其他领域包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等行为。
除41类明确不予处罚的情形外,对其他符合《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情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不予处罚的经营主体,除责令改正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等方式,敦促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对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时期内再次违法的,依法予以严惩,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19起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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