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分类 建立分类收运系统 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日照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本报讯(记者 王帅)近日,日照市印发《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根据该方案工作目标,2020年日照市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东港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2年,东港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县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根据该方案制定的工作任务,各级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等。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日照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将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期间,日照市将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设施,包括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方案还要求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区县政府(管委)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此次实施方案接下来分为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和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至2025年)。最终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城市居民区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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