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碰瓷”,原是朋友设的局 朋友请吃饭,没想到是“鸿门宴” 酒驾出“事故”,朋友劝他花钱免灾
半岛记者尹彦鑫报道
本报12月12日讯朋友请吃饭,没想到竟然是“鸿门宴”;酒后驾车遇“交通事故”,原来是早就设好的局。近日,黄岛公安分局海青派出所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受害人郭某被敲诈勒索33000元,犯罪嫌疑人徐某、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0日下午,海青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郭某的报案,称怀疑自己被人合伙碰瓷骗走了33000元。据郭某讲,12月8月晚,其朋友徐某(29岁,海青镇人)请他吃饭,其间两人都喝了一些白酒,结账时还是郭某付的钱。
后来郭某开车送徐某回家,途中与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发生碰撞。驾驶奔驰轿车的男子申某(29岁,日照市人)声称要报警,并要拨打122电话,郭某因担心自己酒驾被交警处理,赶紧制止申某。后来申某坚持索要3万元赔偿,否则就报警处理,徐某也劝郭某花钱“免灾”,郭某担心坐牢,无奈通过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给了申某30100元,他们还约定次日走保险程序。
12月9日中午,郭某和申某如约见面,由于前一天郭某转账给申某的钱有2900元是24小时后到账,申某以修车为由向郭某要走了2900元现金。不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发现两辆车伤痕对不起来,奔驰车车门上划痕并不是郭某的车造成的,其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因此不予受理。
12月10日下午,郭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感觉事故中存在很多蹊跷的地方,一是徐某不停地劝他花钱了事,二是后来申某说要回日照,徐某竟然也说要去日照,坐了申某的奔驰车走了,两个人言谈之间不像第一次见面。郭某越想越觉得自己中了圈套,于是到海青派出所报案。
12月10日晚,海青派出所民警连夜找到徐某,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发现申某所驾驶的白色奔驰车徐某也曾经驾驶过,是徐某借其一位朋友的,徐某和申某原本就认识。见事情败露,徐某承认了和申某串通设局敲诈勒索郭某的事实。12月11日下午,办案民警将申某抓获归案。
据徐某和申某供述,12月6日晚,他们在一起吃饭时,申某说在网上玩赌博游戏输了不少钱,欠了网贷,没有钱还,问徐某有什么路子弄钱。两人闲聊中说起,在饭店有喝酒开车的,跟着后面弄个刮擦事故,碰个瓷可以讹对方钱。12月7日中午,徐某和申某开车在日照市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合适的“碰瓷”对象,两人后来各自回家。
12月8日上午,徐某联系申某说有了目标,原来他从自己手机通讯录看到之前一块干活的郭某的电话,想起郭某之前曾经酒后开过车,于是就将郭某选作目标,并顺利作案成功。徐某和申某得手后,在去日照的路上就平分了敲诈勒索得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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