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仲裁服务新高地 日照仲裁办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照日报 2019-09-01 09:43 大字

本报记者 费洪芹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

时代出题目,实干做文章。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日照仲裁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的日照仲裁理念,制定《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仲裁经济纠纷,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

数字为证。2018年至今年6月,共受理各类企业、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1176件,涉案标的额15.58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546家;结案785件,案件到期结案率、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97%、65%、80%以上。

高标准———公平公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服务好企业,就是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公平公正仲裁经济纠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依据当事企业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程序灵活、高效便捷等特点和优势,依法审理企业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努力减轻涉案企业负担。对减轻企业负担认识早、行动快,采取对困难企业缓收50%的仲裁费、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实施分步结案“三项措施”,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先后缓收21家民营企业仲裁费27.5万元,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7件,实施分步结案15件。同时,大力实施“一次受理”“容缺受理”“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邮寄立案、网上缴费等便企服务措施,对开庭前企业调解、撤回仲裁申请的退还全部仲裁费用。

“五书”工作法保障涉案企业权益。创新实施《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举证告知书》《裁前告知书》《温馨提示书》“五书”工作法,在正常送达仲裁法律文书之外,另随案向企业发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告知书》1900份,《温馨提示书》150份,视情发送《风险告知书》《裁前告知书》14份,切实保障涉案企业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五位一体”强化办案监督。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开门办公,畅通网上“主任信箱”,创新实施“党风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公开全体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的“工作人员告示牌”,大力实施案件当事人即时评议制度,构筑起了“五位一体”的办案监督机制,即密切了与涉案企业的联系,又切实保障了涉案企业对仲裁办案的监督权。先后回收涉案企业填写的仲裁办案即时评议表330份,企业对仲裁办案即时评议满意率达到99.4%。

高水平———努力让涉案企业“双满意”

去年,某建筑公司与某房产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数十名购房户因无法取得产权证明影响孩子入学等原因,反映强烈。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日照仲裁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主持调解,帮助双方企业处理解除查封、财产交接、资料报备等后续问题,圆满化解了这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当时,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介绍,“案结、事了、人和”是日照仲裁始终追求的办案目标。

更加重视调解。树立“调解是高质量的裁决”意识,坚持“少敲锤子、多解扣子”,边审边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能调不裁,努力追求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不断放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空间。充分发挥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优势和特点,积极推动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大力支持企业之间就仲裁程序事项达成“事前仲裁协议”,在办案中对涉案企业约定适用程序、答辩期限、开庭时间、裁决方式的,优先适用、快审快办。

大力推进“仲裁确认”工作。制定《日照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确认工作的若干规定》,按照“纠纷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的工作思路,加强与司法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行业协会的“仲裁确认”对接,依法确认企业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其他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的效力,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截至目前,共处理“仲裁确认”案件135件,确认标的额达到0.22亿元,全部实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

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仲裁服务

企业发展离不开好的营商环境,日照仲裁办主动发挥仲裁的社会公益性作用,设身处地为企业搞好服务,切实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店小二”。

开展仲裁“进100企”服务活动。连续3年制定《仲裁服务“进100企”工作方案》,到260余家大企业、新企业、骨干企业,上门座谈、送法、服务,向1049家规模以上企业免费赠阅《仲裁之窗》《以案释法》等服务资料。

为园区和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成立3个“仲裁+园区+律师事务所”模式的园区仲裁服务中心,与工商联、总商会联合成立日照市总商会仲裁服务中心,为3个园区、20家商会(协会)和广大企业提供不叫不到、随叫随到的“保姆式”仲裁服务。

提升广大企业的仲裁法律意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联合制定20个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文件,主动在重要经济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士担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目前第六届日照仲裁委员会共聘任48名企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占仲裁员总人数的17.9%。

强化仲裁法律宣传。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联合有关单位、行业、企业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仲裁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企业仲裁意识,推动企业运用仲裁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保障———全力维护涉案企业稳定

企业需求所指,仲裁工作所向。在处理涉企经济纠纷中,日照仲裁办坚持三个不能:不能把经济纠纷案件办成上访案件;不能把个体性案件办成群体性案件;不能把单纯的经济纠纷案件办成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切实在仲裁办案中维护稳定。

创新实施维护稳定的“三项制度”。自2014年开始,制定并落实仲裁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仲裁建议书制度、慎用少用查封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制度“三项制度”,对当事企业涉及三件以上经济纠纷案件的,无论标的额大小,一律不再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企业涉及群体性纠纷的,全部建立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案件情况;对企业出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制定处理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稳妥处理;对在办案中发现企业在合同签订乃至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及时发送《仲裁建议书》,提出规避风险、预防纠纷的仲裁建议,对行业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对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涉及仲裁的,慎用少用查封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努力争取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纠纷。先后向涉案企业发送《仲裁建议书》30份,提出仲裁建议近100条,对20多件涉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机构的案件采取了慎用少用查封账户措施。

“七免费”服务帮助企业预防经济纠纷。制定《仲裁服务“七免费”实施办法》,为全市广大市场经济主体免费提供培训法务人员、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排查纠纷隐患、定制合同文本等七项服务措施,先后组织免费法律培训活动22次,直接上门为200多家重点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服务,向全市1700多家企业讲授规避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知识。

引导企业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在《日照日报》开设《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防范知识》专栏,通过日照仲裁网上传25大类310个合同示范文本供网民免费下载参考,编印《仲裁知识与常用合同示范文本选编》资料书,面向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免费发送12000册。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任重道远,需要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日照仲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在发挥仲裁职能上找优势,在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下功夫,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仲裁产品”,为企业创新创业注入“强心剂”,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作出新的仲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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