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日照推行物业管理协管联系人制度

齐鲁晚报 2019-02-27 05:31 大字

本报2月26日讯(记者隋忠伟)近日,日照市城管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协管联系人公示牌(示例)的通知>》,就设置物业管理协管联系人公示牌作出安排,并下发了公示牌示例,以明确各部门单位有关物业管理职责。

此举是根据《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日照市城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日城管办发〔2018〕15号)规定作出,也是推行执法进小区工作的配套措施,对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政府(管委)要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部门之间的物业管理案件共享、处置机制。同时,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督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协管联系人制度,将住建、物价、公安、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指定的联系人姓名、职责、联系方式在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管理协管联系人公示牌可结合“一箱三栏”统一进行设置,也可单独设置,提倡使用LED大屏幕。公示牌规格不小于80cm×60cm。协管单位名单可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结合各小区实际确定。

各部门物业管理协管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各街道办事处,并由街道办事处及时更新。

据了解,设立物业管理联系人公示牌,将进一步明晰各单位物业管理职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助力执法进小区,提升日照市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水平。同时,日照市城管委拟将设立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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