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区今冬供热价格不变
本报讯(记者 裴颖)11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供暖季,日照城区供热价格不变,仍按日价格发〔2016〕12号《关于城区供热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有关价格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据悉,日照市城区供热价格在全省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城区按面积收费供热价格为不带电梯商品房20.7元/平方米,带电梯商品房19.55元/平方米,房改房23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33元/平方米。
城区实行两部制热价供热价格中,居民基本热价带电梯商品房为5.85元/平方米,不带电梯商品房为6.21元/平方米,房改房为6.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68元/千瓦时;非居民基本热价为9.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23元/千瓦时。
居民用户安装供热设施的阁楼、地下室热费收缴按1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热费。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的敬老院、老年公寓供热价格为23元/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热用户,应该在集中供热开始前预交热费,待供热结束后按两部制热价收费办法进行结算。与此同时,日照市对执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实行热费上限政策,即两部制热费金额超过按面积收费金额的,将按照供热面积收费。用户不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供热面积收费。
新闻推荐
□记者孙菲菲时光如梭。转眼间,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11月7日,我们迎来二十四节气的第十九个节气———立冬。立,建始也,表示...
日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日照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