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仲裁办前三季度调解结案率73.2% 调解结案标的额4.85亿元
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通讯员 王孝旭) 10月24日,记者从市仲裁办获悉,前三季度,日照仲裁办先后办结各类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381件,其中调解结案279件,调解结案率73.2%,调解结案标的额4.85亿元,仲裁调解书自动履行率达到98.2%,抓调解促“人和”成效明显。
日照仲裁办牢固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把调解作为真正化解经济纠纷、促进企业“握手言和”最有效的手段,落实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化调解措施,加大调解力度。
全过程调解。坚持“少敲锤子、多解扣子”,严格落实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把调解贯穿到立案审查、送达文书、答辩质证、开庭审理、证据调取等仲裁办案的全过程,耐心寻求纠纷调解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握良机进行调解,不失时机进行调解。
全方位调解。利用办案交流和电话、上门、微信等不同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疏导当事人情绪,做当事人工作。对争议大、矛盾深的纠纷,发送《裁前告知书》告知纠纷事实、证据情况和裁决存在的法律风险,协调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沟通,化解纠纷。与法院执行部门密切配合,对申请执行案件促成执行调解。
全员化调解。落实仲裁庭、业务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仲裁员、办案秘书、书记员贴近当事人的优势开展调解,积极调动仲裁代理人、参与人、鉴定人、利害关系人参与调解,努力“解疙瘩”、去隔阂,化纠纷、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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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