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持续发力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本报讯(记者 裴颖)8月2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照市转办信访件4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做到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市环保局第一时间赴现场实地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日照街道明源纺织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锅炉冒黑烟、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东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8月24日晚7时,联合调查组会同执法人员进入交办问题涉及地点进行勘验取证时,明源纺织有限公司并未进行生产,但是生产设备尚未拆除。
经查,明源纺织有限公司位于东港区香河街道田家窑村,于2006年6月建成投产,有混凝土结构厂房2处、冷藏库1处、钢结构大棚1处、锅炉房1处,主要从事蚕茧贮存及加工,主要污染物是生产废水与锅炉废气,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因为该公司存在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已投产的违法行为,2012年10月东港区环保部门依法对其处12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生产。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书决定,该案件已按程序移送法院。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东港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明源纺织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因该公司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完善相关手续,东港区将其纳入了“散乱污”公司取缔类名单,责令其关停取缔,3日内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及锅炉。8月24日晚8点,香河街道对明源纺织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了断水、断电;8月25日上午,对该公司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了拆除;8月26日下午,公司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全部拆除并搬离。
据悉,为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7月东港区制定印发了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分类实施标准,并指出2017年9月30日前,东港区将依法整治取缔所有“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将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下一步,东港区将严格执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坚决、果敢、见效。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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