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日照和谐使者开始选拔 当选“使者”可每月享政府津贴800元
本报讯(记者 迟锐)8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二届日照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日照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不超过2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5名左右)日照和谐使者。
据介绍,此次和谐使者的选拔范围为,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
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已被评选为“齐鲁和谐使者”、日照和谐使者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参选日照和谐使者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公益事业,热衷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熟悉社会工作发展历程、相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处理各类复杂矛盾和问题,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需组织、督导实施过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者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研究方面成果显著;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者中级养老护理员)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日照和谐使者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本次选拔,由各区县民政部门(社区建设管理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区县、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推荐候选人,公示5个工作日,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申报材料于9月28日前上报,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将组织评审遴选、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日照和谐使者是指为日照市社会工作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在基层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活动起到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津贴800元。
日照市首届日照和谐使者有17名,其中3名被评为齐鲁和谐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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