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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个人代理人员退休办理指南

黄海晨报 2016-09-27 00:00 大字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二、办理条件

市直个人代理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女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从业年限。

3.病退、退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到病退年龄的按退职办理;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提交材料

1.正常退休和特殊工种退休:①个人退休申请;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填写《企业职工退休(职)申报审核表》三份;④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⑤个人养老保手册;⑥代理费及养老保险须交至申报退休当月。

2.病退、退职:①个人病退(退职)申请书;②“诊断证明”原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章;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日照市病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二份;⑤照片2张;⑥审批符合条件后再提交退休申请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个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2.受理:代理退休窗口审核相关材料,条件合格的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

3.审批: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核准退休(病退、退职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后由市人社局审批)。

4.待遇核定:对批准退休的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市劳保处核定养老待遇。

5.领取退休证:核定待遇后,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发放退休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到代理业务窗口领取退休证,后到日照银行(日照百货大楼西侧)办理工资卡。

五、办理时限

到龄人员当月20号前申报,病退、退职随时申报。退休审批时间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办理为准。

六、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9号窗口

七、联系电话

0633-88661579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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