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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季,大学生成“香饽饽”律师:在选择用工单位时,一定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

牡丹晚报 2016-07-21 09:57 大字

□牡丹晚报记者 通达

进入7月,不少大学生放弃暑假休息,投入兼职、实习的职场“预备营”。大学生暑假兼职或者实习,不但可以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得到报酬,而且还能填补企业的用工荒,可谓一举两得。

昨日,牡丹晚报记者走访了解到,多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并未提及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对此,律师提醒:在选择用工单位时,大学生一定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增强维权意识。

学生:兼职为找工作打基础

昨日午间,在市中华路的一家饭店里,记者见到了正在为顾客点单的大三学生吴阳,在菏泽学院读书的他选择暑假不回老家日照,而是留在菏泽做兼职。

“还有一年我就要毕业、走上社会了,为了未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早在放假一个月前我就开始找工作了。”吴阳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前两个暑假他都选择了回家,考虑到今年是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暑假,他和同学决定留下来体验打工生活。

谈到薪水,吴阳坦言,在选择兼职时,网站上还有比目前的兼职给出的报酬更诱人的工作,但他最终选择了这家饭店,因为感觉它较为正规。吴阳希望能在两个月的兼职期内学习到一些餐饮行业的知识,为以后的实习、工作打下基础。

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大学生暑假打工的动机都十分单纯:家庭困难的学生,希望通过暑假打工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条件好些的,以积累经验为主,钱多钱少不重要;暑期较长,放假又不打算回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对于孩子打工的问题,家长丁女士认为,孩子主动打暑假工,是勤劳的表现,值得鼓励。丁女士说,打暑假工对大学生来说,既能让他们提前接触社会、增长见识,又能通过切身体验,明白父母赚钱不容易,学会勤俭节约,真的不错。

用工单位:大学生上手快受青睐

“一到暑假我们这里就不愁没人帮忙了,在网上挂着的招聘电话几乎天天都有学生打来咨询。”市东方红大街一家服装店负责人陈波表示,销售行业近几年招工都比较困难,人员流动大,经常出现用工荒,卖场便将招聘信息长期发在网上。

但每年暑假,这种情况就会得到缓解,除了有打电话询问的,还有路过店铺直接进门询问是否需要兼职人员的。陈波说,这些应招者多数都是在校大学生,而他们也比较受到用工单位的青睐。

在和平路上的一家冷饮店,几名大学生在此兼职。“一到夏天我们冷饮行业就进入了一年中最忙的日子,我每年暑假都会招聘一些大学生来店里帮忙。”该冷饮店负责人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大学生整体素质较高,学习适应能力也强,稍作培训便可上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餐饮、销售行业颇受大学生青睐。

律师:上岗前务必签订劳务合同

牡丹晚报记者走访了解到,选择暑假打工的大学生大多数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大学生虽提出要求但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

“从高中毕业以来,我每年都利用假期打工,平时也有兼职,但用人单位从不主动提出签合同。好在,大部分雇主还是比较讲信用的。”家住菏泽、在长安大学就读大二的赵聪告诉记者,用人单位不主动提,大学生不会强求,毕竟工作机会不多。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大多用人单位不愿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处理。”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杰建议,大学生在暑期打工时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起码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书面的用工协议,对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伤害赔偿、劳动条件等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用人单位恶意少发工资、扣发工资或者增加劳动强度。

同时,大学生在寻找暑期工作时,应尽可能地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与职介机构签订中介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以方便发生纠纷时维权。“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可以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权益。”李明杰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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