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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二手房交易更加“保险”

日照日报 2010-07-12 02:26 大字

本报记者 尹德玺 通讯员 盛波 于磊

“买房不敢先付款,卖房不愿先过户”,长期以来,这一问题困扰着存量房买卖双方。在现实生活中,存量房交易多是指二手房交易,这个令买卖双方头疼的问题随着日照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系统试运行,有望得到解决。据了解,日照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系统试运行三个月以来,不少市民已经尝到了这一交易方式的甜头:在进行存量房交易时,通过申请资金监管,确保了交易资金以及房屋权属的安全,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上交易构筑“信息安全保险”

过去,面对鱼龙混杂的房源信息,有购房意向的市民往往手足无措。随着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系统的运行,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和各入网中介机构在受理卖方提供的权属信息时,系统就完成了权属信息的初步审核,剔除了大量虚假、无效信息,杜绝了产权证造假、恶意隐瞒权利瑕疵等欺诈行为,市民可以从系统提供的房源数据中,高效、准确、及时地获取所需的市场供给信息。

据了解,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在签订委托合同及买卖契约等合同材料时将同步通过网络传至登记部门备案,并对房源权属状态做相应标识和限制,切实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记者同时了解到,市民办理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并不会延长拿到房证的时间,市房管交易大厅设置了专门的业务窗口,开辟了“绿色通道”,统筹安排资金监管和房产交易各环节的工作,在增加资金监管环节时不延长办事时限。

资金监管构筑“资金安全保险”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钱的安全。”市民李先生的一句话,道出了不少二手房交易者的心声。急于购买一套婚房的李先生,因考虑到一些房产中介信誉不佳,担心购房资金出现问题,起初并没有选择中介机构,而是采取了与卖主直接对接。为了保险起见,他调查了卖主夫妻的一些情况,还要求卖主复印家庭户口,结果弄得双方不欢而散。随着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的实施,李先生觉得还是应该通过这一监管系统选择有品牌有信誉的房产中介,自己即使花些手续费,但资金监管有了保障。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日照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工作开展后,日照市市民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自愿选择申请交易资金监管。这种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用政府信用担保的银行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银行凭登记部门的证明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政府监管构筑“双方信任保险”

过去二手房市场信息来自中介公司和媒体、网站,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容易被中介公司“牵着鼻子走”,就连房产主管部门都很难掌握真实的市场数据。有些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有意向买房人隐瞒房屋瑕疵,提供不实信息,甚至“两头骗”、“吃差价”,使买卖双方权益受到损失,导致很多矛盾纠纷。

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中心丁福昌主任介绍说,实施网上交易新模式后,二手房信息的真实性,得到了有力保障。中介机构在受理卖方提供的权属信息时,网络系统就会进行审核,与市房管局产权数据库内的房产档案资料进行核对,剔除虚假信息,工作人员再核实该房源,是否存在查封、产权限制等其他信息,经审核符合出售条件后,才能在网上挂牌。市民可从系统提供的房源数据中,高效、准确、及时获取所需的市场供给信息。通过中介成交后,买卖双方进行网上签约并备案。

丁福昌建议不需要中介服务的市民,卖房者可直接向房管部门申请登记房源,在通过系统信息审核后公布,自由达成交易后,买卖双方可至房管部门网上交易服务点,进行网上签约及备案。

记者了解到,资金监管服务为免费,房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若买卖双方交易达成,利息会连同房款一起支付给卖房人;若交易没有达成,利息则连同房款退给买房人,等于为买卖双方“上保险”,能够保证房款不会因意外而流失。

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的实行,对中介公司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中介公司须具备营业执照,还要具备电脑等设备。之前那种“一间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机”的“野中介”将被拒在“网签”大门之外,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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