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标准助推民俗游破茧成蝶
本报讯(通讯员 王雯雯)20多个民俗旅游村,3000多个民俗旅游户,8万多张床位,与这组数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游客来了,仍是“一铺难求”。据了解,2009年,日照市全年接待游客1741.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8%和24.0%,民俗旅游呈现出“质效双优”的喜人局面。同时,还解决了万余名沿海群众的就业和增收问题。
近年来,在“渔家乐”民俗旅游火爆的同时,在卫生状况、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仍还有相当多的问题,民俗旅游业户的经营行为也有待规范,民俗旅游的档次需要提高。在这种形势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制定发布了DB3711/T21—2007《“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服务规范,这是在服务业领域日照市正式发布的第一项地方标准。这也是日照市质监局为日照的民俗旅游献上的一份厚礼。《“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详细规定了“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的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级评定、标志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标准采用评分的方式,从住宿、餐饮、渔家风情、标识、资质、组织管理等方面设定了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为鼓励民俗旅游户规范经营,标准规定,“经营户的工商注册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三证不全的,不得评定为三星以上(含三星)等级。”民俗旅游户提出的星级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会获得相应星级的标志牌和证书。人员、环境、设施等基本条件达不到一星级要求的,将不会被授予星级标志。
在质监部门的帮扶下,秦楼街道乔家墩子村一村民按照标准改造自己的家庭旅馆,现在,自家客房的配置与宾馆的标准客房一样,独立卫生间、电话、空调等设施一应俱全。这位村民说,“以前客人来时都住‘经济房\’,五六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冲凉都是到公用卫生间,很不方便。越来越多的游客更注重住宿的质量而不是花钱多少。虽说是住渔家,但享受却像星级宾馆。”自营业以来,他家的旅馆一直呈火爆状态,在旅游旺季,短短几个月毛收入就达8万多元。
截至5月24日,东港区已按照《“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定出24家四星级“好客渔家”示范户。日照的“渔家乐”民俗游终破茧成蝶,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日渐成为闻名全国的民俗旅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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