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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部充分肯定 省政府要求全省推广

日照日报 2010-03-04 03: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美莹)去年以来,日照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市领导代表日照市作了典型发言,出席会议的国家民政部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省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全省各地推广学习这一做法。

社会救助机制日臻完善。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标准,实现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同步增长。去年,日照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到27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900元每年提高到1200元每年,分别提高41元和300元;建立起物价上涨与提高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联动机制,适时提高补助水平,增加临时补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规范了低保对象准入退出机制,按照家庭中提供主要经济来源的成员情况,对城乡低保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去年10月底,通过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6455人予以注销,新增7364人。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707户14767人,发放低保金224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9935户59299人,发放低保金3688.9万元。日照市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依托第三人民医院筹建了市荣军康复医院,动员慈善组织与企业联办慈善超市32个等,进一步拓宽了救助渠道。

在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自助医疗保险、门诊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以及构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网络平台的“五线一网”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推行优抚医疗住院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去年,全市共投资260多万元建立74个即时结算点,为3125名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160.55万元;建立了政府对住房困难群众的适当补助制度。去年共完成3000余户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自2005年以来,日照市共投入资金3000万元,开展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救助农村特困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等工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目前,全市供养五保对象7995名,其中集中供养5626名,分散供养2369名,集中和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300元和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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