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特别高兴” ——— 22户低保特困家庭喜领廉租房钥匙
本报记者 李敏
“昨晚高兴得一晚上基本没睡觉,今儿一大早就来了。”站在记者面前的武装,不时地低头看看手里拿着的廉租住房钥匙,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2009年12月29日早上8时,日照经济开发区东韩家村西花园小区,首批廉租房实物配租共22户低保特困家庭领到了新房钥匙。
记者在现场看到,每套廉租房都已经装修一新,水、电、暖等设施一应俱全,领到钥匙的市民脸上都是喜悦的笑容。
“有了廉租房,我们再也不用六口人挤在一套小房子里了。”今年32岁的武装是个伤残退伍军人,1991年转业后被分到了一个企业里工作,后来企业效益不好下了岗,妻子也没有工作,孩子今年5岁,很快就要上学了。由于腿部受伤,武装干不了重活,现在主要靠跟着亲戚在工地上干水暖挣点钱,一年的收入也不过6000元左右。因为没钱买房子,他们一家三口就和岳父母、妻子的奶奶挤在了一套75平方米的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里。
“以前六口人住在一起太不方便了,在卧室里,我们用大衣橱做隔断,现在有了廉租房,就方便多了,过几天我们就搬进来。”武装笑着说,“明年我们还想申请经济适用房,以前不是信息不通错过了,就是条件不够,如果申请上了,有政府帮着,我们还是想使劲攒钱买自己的房子。”
在22户领到钥匙的家庭中,唯一没有亲自到场的是孙学传,因为瘫痪在床,腰部以下没有知觉,全家人争着替他来领钥匙。他的大嫂,拿着钥匙在新房子里转来转去,里里外外地看。“今天我们特别高兴,你看,新房子装修得不错,还给打扫得干干净净,听说装的是地暖,很暖和,我这小叔子啊,真是不容易,感谢政府啊……”说着说着,她的眼圈红了。
记者随着孙学传的大嫂来到阳台上,向外望去,小区内干净整齐,东边,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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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当首先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三)上年家庭收入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以下;(四)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以上;(五)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三)有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四)城镇低保户或特困户;(五)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应承担的费用:(一)房租。低保、特困家庭租金为0.6元/平方米·月;低收入家庭租金为0.8元/平方米·月。承租人在入住前按年度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交纳租金。(二)其他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管理及水、电、暖、燃气等有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所在社区的收费标准为准。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运作管理由市建委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咨询、举报电话:8899297,单位地址:市建委办公楼13楼132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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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