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问题的解读(二)——— 网上交易篇
八、下一步二手房交易必须得进行网上交易么?个人如何办理网上交易业务?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存量房交易实行网上挂牌和网上签约制度。”也就是说,以后二手房交易从房源信息挂牌到交易成功都必须通过“日照房产信息网”操作系统进行。
个人想卖房的,可以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网上挂牌,也可以通过市房管局监管中心以个人名义在“日照房产信息网”进行挂牌。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由经纪机构配合交易双方当事人在操作系统上完成网上签约备案;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到市房管局监管中心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九、房地产经纪机构如何获得存量房操作系统网上操作资格?
《办法》中第七条到第十一条对此做了相应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想获得存量房操作系统网上操作资格,必须先凭相关资料到房管局申请备案,只有在符合条件取得备案证书后,才能够持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资料向市房管局监管中心申请注册“日照房产信息网”操作系统用户,领取客户端软件及密钥,取得网上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网上操作系统用户注册包括经纪机构用户注册和经纪机构执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用户注册。
十、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存量房网上挂牌和网上签约时应当注意哪些内容?
第一,交易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市房管局下发的有关网上交易的文件。
第二,为避免房地产经纪机构隐瞒网上挂牌和网上签约信息,交易当事人应现场监督操作人员的录入行为。
第三,网上挂牌时,房屋出售人应设置挂牌密码,防止他人擅自修改挂牌信息,方便日后网上签署买卖协议;网上签约后,交易当事人要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协议查询密码,便于以后查询。
十一、存量房出售信息经经纪机构挂牌后,应在网上发布哪些内容?网上签约后,应在网上发布哪些信息?
《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经纪机构接受存量房出售经纪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定经纪合同,并通过‘日照房产信息网\’操作系统申请挂牌,经系统自动核准后发布下列信息:(一)存量房的主要自然状况和相关权属状况;(二)存量房交易条件:(三)经纪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和主办经纪人员;(四)经纪机构的特殊说明事项和市房管局要求的其他信息。”
《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网上签约完成后,应在网上发布下列信息:(一)存量房坐落、面积和相关数据;(二)存量房成交价;(三)经纪机构名称。”
十二、网签价格必须得真实填报么?
《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存量房交易双方应如实填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虚报。不实申报成交价格所产生的责任与风险由当事人承担。”也就是说,存量房交易双方在签署买卖协议时,应该填报真实的成交价格。如实填报成交价格好处:一是可以增加交易信息的透明度,避免经纪公司从中制造虚假信息、吃差价等暗箱操作的行为发生;二是可以避免“阴阳合同”的出现,防止以后发生产权纠纷。
十三、办理网上交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交易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纪机构和监管中心核对原件,复印件留档备查。 (丁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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