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忘锁车 不巧小偷“找上门”
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 通讯员 秦浩 胡可廷 报道
本报讯 车主忘锁车门,小偷恰巧“找上门”。小区转一圈,挨个拉拉车把手,迅速锁定作案目标,几分钟便洗劫一空。近日,莒县公安局接连破获盗窃车内物品案。
2020年12月31日上午,杜某某报警称,12月30日停放在小区的车车 门被人 拽开,车 内2200多元现金及一条烟被盗。
经查,此案系张某、孙某某所为,经莒县公安局批准,城西派出所分别给予两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0年12月31日上午,冯某某报警称他停放在小区的车,车内2800元现金、银色苹果手机被盗。
经查,此案系尚某某、吴某某所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12月24日,刘某某报警称车内现金被盗。
2021年1月1日,王某某报警称车内现金被盗。
2021年1月7日,赵某报警称车内6000余元现金被盗。
经查,上述案件系朱某某、于某某、陈某某等人所为。1月8日,城关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朱某某、于某某、陈某某,目前,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朱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于某某被给予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发现,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车主都没锁好车门。
目前,这些案件均已告破,但民警还是要提醒广大车主朋友:车辆停放应尽量选择有监控或管理规范的停车场所。离车时务必将车内贵重物品(手机、现金、银行卡、信用卡等)随身携带,切忌将车辆当做“保险箱”。下车时务必要锁好车门车窗,停车上锁后,一定要检查一下车门,用手拉一拉,确保车门确实锁好了,避免疏忽大意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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