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规 依法治市 ——写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一周年之际

日照日报 2018-09-20 02:03 大字

本报记者 蒋月阳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日照市有立法权之后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了从“借法执法”到“有法执法”的转变,其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

作为《条例》实施的主要责任部门之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一年来,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突出执法监管这个重点,加强了执法办案力度,形成了对各类城市管理违规行为的刚性约束,切实增强了广大监管对象和市民群众的行动自觉,有效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提高对《条例》认知程度启发市民守法自觉意识

《条例》颁布之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千余名市民在宣传贯彻《条例》条幅上签名,现场发放了《条例》宣传材料,并进行了讲解。本着“铺天盖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的原则,市、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建宣讲团、组装宣传车,策划直观形象的宣传品、印发明白纸,在市人民广场、县城驻地、乡镇大集等人流密集场所举行各种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积极推动《条例》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进社区、进门店,特别是对原来上位法中没有具体罚则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单独印制明白纸进行重点宣传,在重点部位张贴《条例》,并由执法队员对重点执法对象上门进行精准宣讲。

在网站、公众号、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条例》内容宣传的同时,开辟专栏,对企业、个人违反《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行为,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利用各种途径启发广大市民和执法监管对象知法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熟悉掌握《条例》精髓实质确保执法人员懂法合法

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办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条例》专题学习培训班。市人大法工委、法制办的专家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适用的一般方法及基本要求等内容作了深入细致地讲解,特别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重点解读,在认真学习《条例》原文的基础上,把《条例》中赋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法律责任逐一梳理出来。

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精髓和实质有了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强化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增强了具体执法工作中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

以“示范街”创建为引领强化市容市貌监管

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化、长效化,促进了《条例》落细落实。

从2018年3月份开始,在市区开展了“市容管理示范街”和“户外广告示范街”创建工作,以泰安路、黄海一路、滨州路、太公二路作为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街实施范围,以维多利亚商业街、银川路、观海苑建材市场主街作为创建户外广告整洁示范街实施范围,制定了创建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实施步骤,定期进行调度督促,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目前,黄海一路、泰安路、太公二路、滨州路基本无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现象,两侧非机动车已基本规范停放在划定区域。“户外广告示范街”创建效果初现,滨州路、银川路示范街区面貌焕然一新,目前共统一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123处。

开展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和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联合开展渣土运输扬尘治理。今年以来,检查夜间施工工地210处,立案处罚43起;排查油烟排放餐饮业2400家,处罚排放超标2起;开展渣土治理联合行动400余次,检查建筑工地500余处次,责令限期整改25处,查扣违规车辆80台次。

强化校园周边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定时、定点、定位、定责”管理,设立文明岗(固定岗),及时查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张挂横幅、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印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2000份,实施了“静音护考”工作。

按照“常抓、抓长、抓细,确保城市文明有序”的要求,集中开展三轮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从8月中旬在市区组织开展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层层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实行“定时、错时、延时”工作制度,加大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在重点部位、路段设立9个固定岗,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进行管控。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208台次,执法队员4262人次,清理占道经营3093起,其中清理三轮车流动摊点571个,罚款8690元。

以“三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

依据《条例》规定,经过调查研究,结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今年提出了在全市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三创建”活动,并于今年4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违法建设治理“三创建”活动方案》,力争到2019年底,各区县所辖街道、街道所属社区(村居)和乡镇驻地全面创建“无违建先进乡镇(街道)”。截至目前,全市共申报“无违建”街道(乡镇)9个、社区(村居)100个。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三创建”活动为抓手,把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作为落实“一、三、五”总体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保持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治理存量、遏制增量,为日照综合客运站、国际会展中心、科技馆、大剧院、未来馆、金帆山海汇、黄海路西延项目建设、204改道项目建设、山钢、青日连铁路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扫除了阻力障碍,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建设用地644.19万平方米,已治理违法建设533.15万平方米,拆除490.21万平方米,完成三年总任务的239.26%,实现了大项目周边“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的目标,为“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做出积极贡献。

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

在强化宣传教育、日常监管和组织开展各项重点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紧紧围绕《条例》的落实,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公正办案,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运用在报刊开设专栏、编发简报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件,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效果,有效发挥行政处罚的强力约束和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

截至目前,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依据《条例》查处案件15665起,其中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9824起、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57起、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1905起、五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3718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70起、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9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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