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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探索“插花式”贫困群众脱贫新路径

黄海晨报 2016-11-10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 黄建玲

11月9日,记者从莒县扶贫办获悉,日前莒县印发《关于建立扶贫专员和贫困户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建立扶贫专员和贫困户代表会议制度,旨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非贫困村工作力量薄弱,“插花式”分布贫困群众脱贫难、脱贫成效巩固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需求对接、精准脱贫工作水平。建立扶贫专员制度。在莒县未派驻第一书记的扶贫任务较重的村庄(未脱贫人口10人以上),由各乡镇街道因村派人,每村派驻1名,每周保证2天以上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任期2年。工作职责参照第一书记,负责所包村扶贫全面工作,对村情、民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

同时,负责统计上报贫困户需求,做好需求对接。制定贫困户“一户一策”帮扶规划,采取务实举措帮助贫困户按计划脱贫,巩固已脱贫户脱贫成效。扶贫专员任职期满表现优秀,脱贫成效显著的,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

建立贫困户代表会议制度,目的是解决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不知情、需求对接不精准、项目建设不参与等问题。贫困户代表会议制度的召开时间定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1月四个月份的10号,由全县统一组织,乡镇具体实施,各自然村“扶贫专员”主持,村贫困户代表、社区“两委”成员、村党员、群众代表等参加。会议采取“5+X”模式,“5”为规定动作,包括政策宣传、需求对接、产业论证、进展通报、收益分配,“X”为自选动作,根据村情自选确定其他议题。

其中,参加人员主要为村贫困户,每户选取1名代表,贫困户不能到会的,可由直系亲属代替,积极组织社区“两委”成员、村党员、“党群联组”组长、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鼓励其他群众现场旁听。各村召开贫困户代表会议,必须采取录像或照相的方式留存影像资料,由乡镇扶贫办负责汇总,存档备查,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与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留存。

为确保制度的落实,莒县扶贫办还将从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直接到村,检查会议召开情况。对不按时组织或流于形式、走了过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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