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 公平正义在身边浦北法院办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钦州日报 2019-10-17 13:03 大字

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第一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法办〔2019〕294号)文件,对从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364个案例中,评选出的35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谢兰松申请司法救助案榜上有名,入选“第一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这是广西法院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据悉,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事关百姓疾苦、体现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是党领导下司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血脉纽带。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一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案例364个,从中评选出35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表彰。通过评选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体现党和国家情系民生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有助于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谢兰松申请民事抚养纠纷司法救助案”,充分体现了浦北县人民法院不仅按照现行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规定在民事判决金额内给予谢兰松适当金钱救助,而且通过协调当地政法委、妇联等机关为其申请了低保和残疾人生活补助。此举既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传递了人民司法的温度,又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样本。该司法救助案例曾于201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5件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之一。

此次“谢兰松申请司法救助案”入选“第一届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是对浦北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的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也是对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该院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覃世武)

新闻推荐

浦北 村中有鱼有厂 脱贫致富有望

本报浦北讯“入股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分红5万元,出租养殖场获得4万元,今年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9万元,村脱贫不成问题了。”面对...

浦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浦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