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2017年度公众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公布

钦州日报 2018-12-17 10:58 大字

在设区市2017年度机关绩效年度考评公众评议中,钦州市评议代表对本市各级党政部门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各责任部门结合2018年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现将钦州市2017年度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集中公布。

意见建议1:钦州市灵山县红坎小学的安全措施做不到位,2个老师教40—50个小孩,家长担心老师看不过来,目前学校包吃2餐,一个学期1500元太贵了,希望学校能分班管理,包吃2餐,一个学期学费能降低到1000元。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强灵山县伯劳镇红坎小学内的幼儿园环境防护设施,加强学校内幼儿园安全管理,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演练和安全教育课;

2、落实学校分管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幼儿班分成2班管理,并增加教师1名;

3、严格按文件规定收取保教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4、召开家长代表会,研究落实幼儿膳食方案,合理收费,食堂坚持零利润原则,定期结算幼儿伙食费。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1、完善了幼儿园环境,提高了幼儿的安全防范能力。园内场地新铺防滑板约96平方米,增建防晒防雨铁棚80平方米。并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和安全教育;

2、2018年秋期安排了1名分管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增加了1名幼儿教师,将原幼儿班拆分成2班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相关收费项目、标准均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3、6月、10月分别召开了家长代表会,研究食堂的膳食,现在幼儿在园一天吃三餐,并坚持食堂零利润原则,学期结束多还少补幼儿伙食费。

意见建议2: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桂山村,被访者领到的扶贫证有标明能享受哪几项扶贫政策,但实际上有些是享受不到的,被访者只享受到教育扶持这一项,建议相关部门核实贫困户有没有真正享受得到那么多项扶持政策。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由帮扶人一对一向贫困户解释、核对帮扶手册内容中的各项扶持政策;

2、梳理惠民、扶贫政策,并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7月中旬,佛子镇已开展全镇一帮一联全面检查工作,对所有的扶贫手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到帮扶联系人,在七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深入持续组织人员向贫困户宣传解释扶贫政策。

意见建议3: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灵一村,饮水龙头装好一个多月了,没有供水,希望2018年春节前能供水。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供水设施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按项目设计和施工合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村民如期用水。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2018年8月更换了爆裂水管;

2、2018年9月对4、5、6村民小组的进村水管进行安装埋管;

3、2018年10月底,全村各村民小组已全部通水,农户接通入户即可用水。

意见建议4:钦州市浦北县福旺镇申请修建道路的方案没有落实,水利建设不完善,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落实农村申请修建道路的方案,将水利建设完善好。

整改责任单位:浦北县

整改措施:

1、继续推进2017年度福旺镇大湾村委的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完成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

2、2018年通过“一事一议”项目和交通项目资金,建设第一批脱贫攻坚村道路建设14km;

3、开工建设福旺至坡心河堤整治工程,规划大双、坡心节水灌溉工程,完善古立、六合、莞塘、大田农发项目工程。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福旺镇大湾村委的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

2、2018年福旺镇通过申报“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铺设农村道路14公里;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村屯道路9个项目共12.61km;

3、大双村节水灌溉完成85%,坡心村节水灌溉工程于11月29日开工建设。古立、六合、莞塘、大田等村农发项目完成80%。

意见建议5:浦北县福旺镇龙眼村,村里提上去的问题都提了几次了,都是关于农村的水利问题和道路问题,都是关于民生问题的,大队都反映上去了,但是都没有得到确切的回应,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民生问题,最起码要有个回应。

整改责任单位:浦北县

整改措施:

1、利用2018年第一批脱贫攻坚村道路建设项目,修建龙眼白露水到鬼塘坳3.5km水泥路;

2、规划建设龙眼百香果种植基地节水灌溉工程,解决300亩灌溉。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福旺镇龙眼村委白露水到鬼塘坳3公里道路硬底化项目于9月初动工铺设,并于11月30日完成硬底化建设;

2、投资1000万元涉及中山等5个村委土地整村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有效改善该镇水利灌溉。龙眼村300亩百香果种植基地节水灌溉工程水沟修建完成85%。

意见建议6: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根竹坪村的主路还是泥巴路,希望能把村里的主路做水泥硬化,最好能在2018年6月左右落实好。

整改责任单位:浦北县

整改措施:

该路段列入“基础便民”项目,抓紧实施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已于4月完成北通镇根竹坪村平整好路基基础工作,并于10月份完成该路段水泥硬底化建设。

意见建议7:钦州市浦北县乐民镇到县城公路灰尘大,希望洒水减低灰尘。

整改责任单位:浦北县

整改措施:

对小污企业进行检查,依法对乐民镇二级路旁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安监、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取缔,严厉打击“小散乱污”企业非法生产行为,降低粉尘排放。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成效:

乐民镇政府已于5月21-25日对乐民镇小污散乱企业进行检查,并停电整改一批企业。6月13日,镇政府协助县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拆除平乐镇到县城平佳二级公路两边的“散乱污”涉粉尘厂45家,有效降低了粉尘排放,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意见建议8: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当地农户把集体土地用来建房,属于违法建筑,被访者有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到现在还没整改好,建议相关部门处理好把土地归还集体。

整改责任单位:钦南区

整改措施:

1、5月30日前组织双方调解,化解矛盾;

2、6月30日前黄屋屯镇提出有效可行拆除方案,上报

区住建局及拆违办。10月30日前黄屋屯镇联合区住建、拆违等相关部门进行拆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2018年9月5日,经黄屋屯镇干部、村干部调解,双方达成赔偿金协议后和解并以土地置换代替房屋拆除,建房者按有关政策规定补办建房手续。

意见建议9:钦州市东场镇白木村,本村的环村路还没有修好,希望能在2018年完成。

整改责任单位:钦南区

整改措施:

1、做好修路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向上级申请扶贫路项目,争取修缮完成。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2018年4月份已修建完成白木新村至白木公路346米环村路,总投资11.764万。

意见建议10: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的教师缺少,希望教育部门能适当增加一些教师。

整改责任单位:钦南区

整改措施:

1、2018年通过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2、通过特岗教师招聘分配;

3、秋季学期通过教师调动、教师支教、交流等方式,调动、交流教师到沙埠镇小学任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2018年8月底通过特岗教师分配3名,公开招聘12名、全科生分配2名,支教7名,轮教7名教师,共补充了31名教师到沙埠镇小学任教,有效地解决了教师紧缺问题。

意见建议11: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镇上的自来水水很黄又有漂白粉,希望能整改一下。

整改责任单位:钦南区

整改措施:

1、黄屋屯水厂加强管理及排查,及时对生锈和漏水水管进行维修;

2、区水利局安排部分资金采购管材支持黄屋屯水厂维修;

3、指导黄屋屯水厂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水厂生产情况和水源保护情况。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区水利局已督促指导黄屋屯镇水利站加强对黄屋屯水厂的管理,使用钦南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对项目进行维护;

2、区水利局已购买管材支持黄屋屯水厂维修旧生锈和漏水主水管。实施钦南区黄屋屯镇供水维修工程,为汛期水毁的跨江管道进行维修,保障供水正常;

3、区水利局定期指导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水质浑浊度和消毒剂含量符合标准并向群众公布;

4、区水利局和黄屋屯镇党委政府指导、协助黄屋屯水厂加大宣传,使用群众了解水厂生产及水源保护情况。

意见建议12: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在中心学校下来50米的地方有一个垃圾池,垃圾很臭,又在水的上游,影响居民的生活,每天接送孩子上学很不方便,希望可以把这个垃圾池转移到比较远的地方,不影响居民生活。

整改责任单位:钦北区

整改措施:

1、改造垃圾存放场地存放仓;

2、制定并执行新的垃圾清运制度,加大垃圾清运频率;

3、向上级部门申请铺设管道,将因存放垃圾产生的污水接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解决污水流入大寺江的问题。

完成时限:2018年7月

整改成效:

1、2018年6月2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城镇建设还未能够转移该垃圾收集池的情况,向周边群众认真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2018年6月20日,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和大寺社区配合,在原有混凝土箱式结构存放池的基础上加高垃圾池并包围铁皮、加盖铁棚。作出了禁止在该垃圾池燃烧垃圾等系列规定;

3、2018年7月1日开始,环卫站实行新的清运制度,上午清运一次,下午五点清运一次,解决垃圾存放过夜发臭的问题;

4、2018年6月23日,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联系上级部门铺设管道,接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解决污水流入大寺江的问题。

意见建议13: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村里开发有两个石厂,他们用水洗沙,泥浆都流进水库里面去了,这情况都反映到镇政府去了但是都没有答复也没对石厂做处理,希望政府加强环保意识,对那些不能保证环保的厂家就不要批准办厂了,破坏了当地的青山 绿水。

整改责任单位:钦北区

整改措施:

1.责令石厂停工整改处理,不得用水洗沙石;

2.加强环保监管,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日前

整改成效:平山村委有两个石厂,分别为金鹏石厂和聚隆石厂(前奕成石厂),于2018年9月份前都进行停产整改处理;9月份在建设了多级沉沙池和挡土墙之后,两个石厂都取得环保批复后才恢复生产,所产生的污水都进行循环利用,不再产生污水排放入水库的问题。对于后续生产,镇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提升环保意识宣传,强化经常性监管,确保其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意见建议14:钦州市钦州港区石油大道广西中石油晚上排污比较大,污染环境,希望当地政府部门多监管一下。

整改责任单位:钦州港区

整改措施:

1、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大气减排项目;

2、加强对火炬系统的管控;

3、加强对中石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督促协调企业在催化烟气出口和动力烟气出口加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现已经投入使用,保证达标排放;

2、按要求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3、督促企业实施VOCs综合治理项目目前处于施工阶段。

意见建议15:加大对教育投入,实现“三年攻坚,六年计划”的目标,切实解决钦州城区入园难、入学难问题。解决大班额、大通铺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整改措施:

市政府成立钦州主城区教育项目推进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建设计划,对项目规划、选址、征拆和办学模式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学校建设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市教育局成立2018年主城区解决“入学难”攻坚项目领导小组,指导、督查市主城区攻坚项目推进工作。编制2018年主城区解决“入学难”攻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城区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扩充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教育攻坚项目:

1、钦州市实施解决主城区“入学难”三年攻坚项目以来,主城区新建公办学校10所,共新增土地266.8亩,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新增学位10560个;改扩建学校4所,新增土地8亩,累计投入资金2431万元,增加学位1140个;2018年秋季学期建成市第十三中学,新增土地141亩,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增加学位3000个。2018年续建、新建、规划19所中小学、幼儿园;

2、2018年,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亿元,支持项目163个,其中市直项目129个;支持学校新建、续建项目资金1.06亿元,钦州市第十三中学、市八中综合楼、钦南区特殊教育学校等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增加学位5700个;

3、2018年市城区小学招生9457人,市直初中学校招生7635人;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安排入学。

意见建议16:钦州市国土局和房产局已经合并成不动产局,办理抵押业务流程所用时间长,一个月才办好,建议该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十工作日办好就行了。

整改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整改措施:

1、利用政府或部门有关平台,多渠道加大对不动产登记政策的宣传;

2、在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设立不动产登记专栏,对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登记依据、办理程序、要件和办结时限进行公开宣传;

3、开设不动产登记局微信公众号,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要件、时限;

4、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现市国土资源局已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提速,一般抵押登记时限已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提速至7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注销登记承诺为即办事项。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结合6月25日土地日,开展了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

2、已在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设立不动产登记专栏,对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登记依据、办理程序、要件和办结时限进行公开宣传;

3、已开设不动产登记局微信公众号,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要件、时限;

4、已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提速,一般抵押登记时限已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提速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注销登记承诺为即办事项。

意见建议17:办事程序多,没有简洁,比以前更复杂,一个局可以办好,还是要跑来跑去,不方便需改进,希望能简化的尽量简化,一个部门解决。

整改责任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整改措施:

1、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2、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加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顶层设计,制定出台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相关制度;

3、建立钦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以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落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1、建立钦州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于2018年9月3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市95.2%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2、制定出台《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钦审批发〔2018〕28号),公布《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材料目录(第一批)》(钦审批发〔2018〕27号)。经动态调整,目前,钦州市本级可容缺事项达324项,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数810项;全市各县(区)、钦州港区共计可容缺事项744项,可容缺受理材料1493项;全市各乡镇(街道)可容缺事项1175项,可容缺受理材料共计1598项;

3、11月22、23日分别在市审批局门户网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整改情况。

意见建议18:整个钦州市多发展经济,税收方面,比较薄弱的,希望能进行招商引资。

整改责任单位:钦州市投资促进局

整改措施:

1、围绕石化、物流、总部经济等产业方向,大力引进对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项目;

2、加大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招商引资力度。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成效:

围绕石化、物流、总部经济等产业方面:市领导多次带队拜访相关企业,如王革冰书记带队拜访林安物流,在南宁会见新浦化学高层,广投集团(乙烷制乙烯项目),谭丕创市长带队赴四川成都拜访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洽谈石化产业项目,拜会上海华谊、浙江桐昆、传化集团、郑明物流等企业;徐立京副市长带队赴广州拜访广东林安物流集团、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企业,赴上海拜访上海郑明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等。针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重点区域招商方面:市领导带队赴重点区域开展精准招商。如市领导带队赴广东、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拜访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组织的产业大招商行动。尤其引进了华为(华为云钦州基地)、广西斗方云科技有限公司(富士康集团医疗云影像项目)、钦州讯猫科技有限公司(讯猫软件广西总部项目)、广西必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六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总部经济企业或区域结算中心,为钦州市税收提供助力。

意见建议19:规划好红绿灯,确保安全通行。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整改措施:

1、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与开投公司、滨海置业公司、市政局、市住建委等部门联系,推动钦州市交通信号灯建设。在没有建设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暂时使用临时交通信号灯;

2、会同专业团队规划、完善交通信号灯管理。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1、年内交警支队已经设置了钦州湾大道政通街路口、钦州湾大道银河街路口等19个简易红绿灯;

2、5月份,交警支队邀请了广东振业优控科技有限公司对子材西大街新华路口(四桥西)进行信号灯优化尝试,利用支队原采集的路口流量数据、使用现场观测、视频观测等观测手段重新调整了配时,效果显著;

一是车辆经过路口所需等待时间明显减少,最大减少8.7%;

二是各时段路口车辆延误平均下降9.6%;

三是高峰时段各进口排队平均下降21.8%,其中原来西进口直行和北进口左转车道排队较长的情况得到缓解。

意见建议20:钦州市中燃燃气公司安装时零件费用过高,燃气管要40元一米,一套房下来要好几百元,建议收费合理一些,可由市民投票定价。

整改责任单位:钦州市物价局

整改措施:

1、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价格政策《钦州市物价局关于钦州城区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收费问题的批复》 (钦市价格〔2017〕24号);

2、出台了《钦州市物价局关于钦州城区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钦市价格〔2017〕75号)和《钦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燃气表后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钦市价格〔2018〕90号),明确了收取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

3、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管理问题的管理规定,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按市场调节价管理;

4、督促燃气公司依法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要求公司对违规收费人员严肃处理;

5、认真受理价格举报(12358投诉)及开展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乱收费的行为。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已经及时在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价格政策;

2、2018年7月5日我局下文督促中燃公司整改,中燃公司根据我局的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整改;

3、2018年5月1日起,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下文中燃公司,小区工程安装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明确燃气表后安装所使用的材料,燃气企业要在报装处的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在安装时与用户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4、经过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现已取得初步成效。钦州中燃等公司对所有管道燃气小区工程费的收费项目全部进行了明码标价;

5、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效果很好。

钦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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