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广西第26批)

广西日报 2018-07-13 07:40 大字

截至7月12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广西的信访举报问题26批共3472件信访件已办理完毕,其中,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或部分属实2986件,不属实486件。处理情况为: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共2762件次,立案处罚279件,罚款总金额805万元,查封扣押31件,关停取缔175件,移送公安22件。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第26批3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26批)

一、X450000201807020031举报地点:钦州市

反映情况:一是钦州市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全市57个镇仅有36个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目前建成运营的仅11个,绝大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仍直排入钦江、茅岭江、大风江等,污染各河流及钦州湾水质。望督促钦州市各级政府提高重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减少江河污染;二是钦州市钦南区黎合江工业园目前仍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工业园产生的各种污水均直排河沟,导致钦州市园博园内水体黑臭,恳请责令相关政府尽快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1.钦州市所辖54个镇及11个街道(举报中的57个镇已调整,实际需建镇级污水处理厂54个),已经建成46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在建1个,14个镇或街道已通过相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建设均按自治区政府要求有序推进。浦北县六垠镇、官垌镇,钦北区板城镇、新棠镇等4个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18年底申报自治区“十三五”第三批项目建设计划,确保到2020年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厂。2.因配套管网未完善,污水收集率、运营经费保障不足,运行情况总体不理想,部分乡镇的污水未能应收尽收并有效处理。以康熙岭镇、龙门港镇为代表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量少,运行不正常现象。3.钦州市各级各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作。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住建委已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现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减少江河污染。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督查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问责情况:无

二、X450000201807020062举报地点:钦州市

反映情况:钦州市砖厂管理混乱,有的无砖厂手续(黑厂),有的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有的官商勾结采矿手续造假,有的砖厂建在城镇中、村庄中、公路边。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本应趁着中央环保督察东风,全面整顿全市砖厂,却无所作为、应付过关,并留言:砖厂现在千万不要点火,等督察组一走,就由你们做了。于是可能被关停、整顿的砖厂大胆做起准备点火生产的工作。如:泰利砖厂、福榕砖厂、公鹅田砖厂、顺兴砖厂、垌鑫砖厂、骏德砖厂、长源砖厂、福泰砖厂、吉康砖厂、福兴砖厂等。

调查核实情况:泰利砖厂、长源砖厂、吉康砖厂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福榕砖厂、公鹅田砖厂、垌鑫砖厂、福泰砖厂、福兴砖厂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骏德砖厂为无采矿许可证,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涉及10个砖厂已责令全部停工、停产整顿,未发现噪音、废气、废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部分砖厂外拉工程弃土回来利用,未发现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不存在官商勾结造假采矿许可证手续。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采矿许可证过期及相关手续不完善的砖厂矿山坚决停产整顿,坚持依法行政,不因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结束而放松监管。举报问题中相关流言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福榕砖厂、公鹅田砖厂、垌鑫砖厂、福泰砖厂、福兴砖厂停产整改。停产整顿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泰利砖厂、长源砖厂、吉康砖厂。要求持证砖厂整改除硫环保设施,在相关证照和环保手续完善后才能复工复产,确保达标排放。骏德砖厂不属于持采矿许可证矿山,已责令停产。按照钦南区、钦北区制定的《砖厂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国土资源、工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砖厂企业的规范管理,有效整治砖厂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环境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促进全市砖厂矿山生产活动进一步规范。

问责情况:无

三、X450000201807020044举报地点: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联华水库西边

反映情况:来宾市鑫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挂靠北海的经营许可证,老板姓池)在宜州市各家医院非法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并将医疗废物倾倒在蒙村镇联华水库西边600米的甘蔗地后就地焚烧。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群众反映的“联华水库”实为“莲花塘水库”。7月4日,兴宾区有关部门在莲花塘水库周边未发现医疗废物倾倒或焚烧点,经进一步扩大范围调查,也未发现该水库周边存在垃圾焚烧的痕迹。2.经走访了解,在2016年10月,当时群众曾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举报的露天医疗垃圾焚烧点。后经调查取证后,2016年11月8日来宾市环境监察支队将相关情况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11月1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该案件移送来宾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该案件与2018年6月30日查办的案件均为同一个人韦某所为。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新闻推荐

榜样,就有榜样的样子——2016年脱贫榜样人物陆辉速记

本报记者潘定盼“今年卖百香果预计有10万元的纯收入,红椎菌也有10多万元收入,不多不多……”近日,性格开朗的陆辉乐呵呵地向...

浦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浦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