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减免企业社保费4600多万元

钦州日报 2020-03-17 08:47 大字

(上接01版)享受减半征收单位部分社保费政策的参保单位范围为:钦州市内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它类型单位,减征时限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共计3个月,减征社保费达298.29万元,惠及参保单位233户、职工0.8万人。

此外,符合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企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只需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准表》和财务报表,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即可,无需再报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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