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理现场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本报讯(记者 赖昕通讯员 陆祖江)为更好地服务于复工复产企业以及便利广大市民,3月2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现场办理,同时鼓励罚款在200元以内、记分在6分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尽可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gx.122.gov.cn/)”自助办理。
交警支队南珠西大街交通秩序业务大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前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群众较多,按照防疫要求和现实情况,我们采取现场预约拿号办理的方式,限制每天办理人数,防止人员大范围聚集。同时要求当天拿到预约号的群众,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接受体温检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扫码出入业务大厅,自觉排队并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业务实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办理的要求,钦州交警部门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如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交警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据初步统计,3月2日上午业务大厅共办理电警及现场查处等各项违法处理业务200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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