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将严厉打七类危害疫情防控行为举报属实最高奖励1万元

钦州日报 2020-02-06 01:0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赖昕)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2月4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群众或单位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后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奖励标准如下:(一)举报从重点疫区返回钦州市后无明显症状人员未实施隔离观察的,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00元/例;(二)举报从重点疫区返回钦州市后未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症状人员,经查证属实的疑似案例,奖励500元/例;(三)举报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或接纳、容许重点疫区人员在家居留、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疑似案例,奖励1000元/例;(四)举报从重点疫区返回钦州市后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不在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掌握的数据库内人员,经查证属实确诊病例的,奖励10000元/例;(五)举报影院、剧场、卡拉OK厅、图书馆、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暂停营业,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00元/例;(下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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