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语法庭让法律春风化雨

钦州日报 2019-07-30 09:38 大字

李钦城 李丽峰

2018年以来,壮语巡回法庭共受理诉讼案件327件,结案311件,结案率95.11%。其中调解176件,撤诉67件,调撤率达78.14%;无一上诉案件,服判息诉率100%,这是钦北区法院壮语巡回法庭自2017年3月28日成立以来可圈可点的抢眼成绩。

钦北区法院壮语巡回法庭,其壮语诉讼特色司法服务,让当地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了充满尊荣感、接地气的特色司法服务,为广泛播撒法治种子开疆辟壤,如今已被列入市级改革试点项目并被推荐为自治区级改革试点,被确定为全区壮汉双语审判试点法院,以“增强党员先锋意识,提升壮语审判质效”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获得“全区法院优秀主题党日”,壮语巡回审判特色司法服务也荣获“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大寺法庭还被确定为全国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的现场教学点。

因地制宜 锐意创新 成立壮语巡回法庭

钦北区居住有壮、汉、瑶、京、苗、侗族等30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2万余人,壮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98.92%,主要分布在大寺法庭管辖的大寺、大直、贵台、那蒙等乡镇,辖区壮族人口占70%以上。根据大寺法庭辖区壮族人口聚集的实际特点,钦北区法院在2016年试点进行壮汉双语审判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28日,在大寺法庭成立钦州市首个壮语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大寺、大直、那蒙、贵台四个乡镇涉壮语诉讼案件,开展涉壮语司法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壮语巡回法庭以“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为指导,以党的民族政策为依托,以便民、利民、止争息诉为目标,由被动用壮语进行诉讼,变成主动提供壮语诉讼服务,在传统审判中引入壮语元素,大力推进壮语巡回办案,力争以点带面,促使当事人胜败皆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钦北区法院选用精通壮汉双语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组建壮语诉讼案件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壮语诉讼案件;特聘精通壮汉双语且在当地有影响力的退休老法官为壮语巡回法庭的特聘顾问,参与壮语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聘任社区、乡镇、村委精通壮汉双语的干部作为壮语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参与壮语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与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

建立机制 优先办理 推进壮语便民服务

钦北区法院还为涉壮语诉讼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窗口显眼位置设立壮语诉讼提示,推行“壮语诉讼申请书”,对壮语案件进行分流,由精通壮汉双语的壮语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对涉壮语诉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判,对壮语诉讼困难当事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成立壮语法官工作室,把民族语言运用延伸到村委会、自然村,依托壮语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

壮语巡回法庭挑选土地、继承、赡养、邻里纠纷等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运用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到农村甚至农户家中巡回开庭,利用壮族特色节日(如三月三)和辖区各镇的圩日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壮语巡回办案的便民性及法律知识,另外还通过展板、公告栏、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壮语巡回审判的经验做法,让群众了解壮语审判,利用壮语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更快捷更全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8年8月9日,钦州市电视台法治钦州栏目根据壮语巡回法庭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制作并播放的《壮语法庭传乡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跟进回访 润物无声 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在壮语诉讼案件审结后,巡回法庭注重用壮语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涉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进行重点回访;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当事人重点回访其双方感情和好的进展;对涉及心理疏导的当事人,重点回访其心理状况。通过回访制度对案件审结效果进行及时跟进,为当事人及时提供建议,真正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壮语巡回法庭与钦州市民宗委在大寺法庭联合打造具有浓郁壮族特色的法庭文化,从“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壮语巡回法庭”的牌匾,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壮语导诉牌、宣传标语,到审判庭里的当事人水牌,都是壮汉双语文字书写,法庭调解室和内外的法制宣传长廊均融入壮族元素,向当地壮族老百姓传递出了法院尊重少数民族,弘扬法治精神,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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