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开展大企业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订暨税务赠书活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钦州日报 2019-05-23 17:51 大字

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与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后握手本报记者王湖禄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湖禄 通讯员 徐家彬)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开展大企业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订暨税务赠书活动,这是该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实践、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推行便民惠企的新服务。

税企之间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是目前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做法,其核心是在国家税法框架内,税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信赖的原则,以协议形式规范双方涉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合力构建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和谐征纳关系,对税企协作防控税务风险、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实现税企双赢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协议的签订,在现有税企双方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增加企业义务的同时增加企业权利,给予企业实际利益,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比如,协议中申报前预审核的企业权利,该局给予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或者某些重大、特大涉税项目申报前,可以要求税务部门人员对企业申报表填写规范性、逻辑关系等进行一定程度的预审,排查企业账务涉税风险,以及对不确定事项进行答复。由税务机关介入的审核能够最大可能地排除税收风险,提高申报数据准确性,申报前的审核能够最大可能地规避企业违规成本,减少企业滞纳金支出和税收罚款损失。而企业承担的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义务,是防范税务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行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也是为方便税务部门给企业更准确的涉税事项指导,防范企业涉税风险。该局有关领导表示,不管是协议中规定的企业权利还是义务,税务部门都是立足于企业角度,以服务理念去做好工作,希望协议能够作为一座税企诚实互信桥梁,共同为钦州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大局做贡献。

活动中,国家税务总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税务局与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5家大企业进行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订。

新闻推荐

『扫黑除恶』宣传进工地

本报记者肖鑫摄影报道5月16日,钦州创业公司党支部在钦江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移工程项目现场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讲堂,宣...

钦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钦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