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2部门携手守护消费者权益

钦州日报 2019-01-09 10:3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尹莉莉)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钦州市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相关成员主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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